聚众闹事把对方家里砸了,没有伤人,
更新时间:2014-05-09 00:36:09人浏览
问题描述:
聚众闹事把对方家里砸了,没有伤人,现在网上通缉,人被抓住了,已经被拘了,怎么处理
1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徐明良律师](http://d01.lawtimeimg.com/photo/20180309141137siajjzccffh6848_110wh110.jpg)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第292条【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14-05-08 10:43:47
![张向锋律师](http://d03.lawtimeimg.com/photo/20210624143636hfwuwtpszbzc352_110wh110.jpg)
张向锋律师
盟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电话-159-2193-9500
建议聘请律师会见了解案件,申请取保候审,提供辩护,争取从轻处罚。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2014-05-08 12:31:43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本人在国外,身份证到期怎么更换?](http://wl01.lawtimeimg.com/ltimg/zhishi/cacbad/1659073638228_317605571cd511c3_220wh220.jpg)
本人在国外,身份证到期怎么更换?
本人在国外,身份证到期可以委托家人代办。委托家人代办存在限制条件,各省市规定不一样,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已申领过二代证及指纹信息录入的,在外期间居民身份证丢失
刑法
人浏览
要依据具体案情进行确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6.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4.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7.jpg)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情形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4.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1.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7.jpg)
现行刑法对强制猥亵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6.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3.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1.jpg)
![刑事拘留37天后无罪释放可以要求赔偿吗](http://wl01.lawtimeimg.com/ltimg/zhishi/cacbad/1659073730214_629605571c9ea1e3_220wh220.jpg)
刑事拘留37天后无罪释放可以要求赔偿吗
刑事拘留37天后无罪释放不可以要求赔偿。法律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的可以
刑法
人浏览
起诉去哪个法院需要视情况而定: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对法人或者其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7.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3.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