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13年出车祸走的,现在孩子的户口依然在他爷爷的名下……我和我老公当时是没有结婚证的…现在我和小孩都住在一起还有我老公的弟弟也结婚和我们住在一起的,如果我现在想带走小孩去别的地方到时候小孩上学需要
更新时间:2024-02-27 07:33:09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目前是单亲,我老公13年出车祸走的,现在孩子的户口依然在他爷爷的名下……我和我老公当时是没有结婚证的…现在我和小孩都住在一起还有我老公的弟弟也结婚和我们住在一起的,目前这房子是当时我老公走掉赔付的钱加上他爷爷出了一点钱买的房子在张家港,如果我现在想带走小孩去别的地方到时候小孩上学需要用到户口…我可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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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我国,单亲家庭给孩子上户口时需要携带以下证件,分别是:
1、孩子的出生证;
2、本人的户口簿;
3、本人的身份证。持以上证件或相关材料到婴儿常住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就可以给孩子上户口了。如果要给弃婴上户口,则由婴儿的收养人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到户口登记机关给孩子申报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1、孩子的出生证;
2、本人的户口簿;
3、本人的身份证。持以上证件或相关材料到婴儿常住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就可以给孩子上户口了。如果要给弃婴上户口,则由婴儿的收养人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到户口登记机关给孩子申报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2024-02-27 07: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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