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的前妻孩子,我有义务照顾他一辈子吗?
更新时间:2020-03-31 12:23:54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跟我老公结婚了,他与前妻有一个弱智儿子,现在16岁了,孩子抚养权是我老公,老公前妻也没有,也都没交抚养费,现在孩子这么大了基本正常自理都不会,老公又很疼他儿子,什么都不让他干,问我这个后妈以后是不是要一辈子照顾着他,帮他做一切生活自理都不会的事,现在后悔,真的苦恼,知道的请告诉我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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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间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从有利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离婚后,父母又对孩子的探望权 我国民法规定,协助一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妨碍权利人探望子女的,探望人可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2020-03-31 12: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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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您孩子只有三个月,未满两周岁,因此如果您不存在上述三种情形的,孩子可以由您抚养。您还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子女抚育费,抚育费数额可按男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013-04-02 22: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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