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的最高年限不超过20年与土地租赁年限有何不同

更新时间:2017-09-02 12:43:27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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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最高年限不超过20年与土地租赁年限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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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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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2017-09-02 12: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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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减少纠纷。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但已实际流转了,仍可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成立。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除需经流转双方当事人签字外,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该转让合同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发包方不同意,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不成立。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方式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将此类流转合同报发包方备案。不论发包方是否同意,都不影响该流转合同的成立。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款:(一)流转方、受流转方的姓名、住所。当事人是农户的,户主的姓名可代表全家。(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间,即流转的年限和起止时间。(四)流转土地的用途。(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六)流转金及支付方式。(七)违约责任。除此之外,当事人可约定其他内容。
2012-09-04 03: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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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至少要包括双方当事人,合同标的、违约责任、旅行方式等。土地租赁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保留土地合法使用权的条件下,承租权人在一定期限内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对土地进行使用和收益,因此,土地承租权人享有租用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土地承租权人不享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权行使转让或者抵押等处分权。依《合同法》第224条的规定,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同意,土地承租权人可以将之转租,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期限。
2012-09-02 02:03:52
邹伙发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你好,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至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2012-03-21 14: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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