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十一年前有人伪造我的签名和指纹到公证处做了一个房屋赠与公证,我去法院民事起诉,请问我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9-29 18:01:48人浏览
问题描述:
律师,请问十一年前有人伪造我的签名和指纹到公证处做了一个房屋赠与公证,2019年1月才拿出来,叫我配合过户,我去法院民事起诉,法院说要到另一个县行政诉讼,到另一个县,说不是行政诉讼的范围,可以向司法局申请复查,没有你的公证申请、受权委托、笔录、送达书,办理公证的人员证实你不在办理过公证,应该撤销的,现在公证处说以法院判决为主,这个公证十一年了,过了时效为理由,拒绝撤销,请问我怎么办?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继承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6886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上述五种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即可做出撤销判决。另外,对于被人民法 院判决撤销的违法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最高法院解释》第59条作了补救的规定,即人民法院在判决撤销 的同时,可以分别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①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②责令被诉讼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③向被告和有关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④发现 违法犯罪行为的,建议有权机关依法处理。
2019-09-29 18:01:48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9185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撤销判决可分为三种具体形式:(1)全部撤销;(2)部分撤销;(3)判决全部或者部分撤销的同时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 主要证据不足。主要证据是指行政机关赖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该事实存在所必需的证据。主要证据不足即为行政机关在主要事实尚未查清,缺少必 需的证据之前,就作出了具体行政行为。对此,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撤销判决;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是指行政机关作出具行政行为时错误地适用了法律、法规 或者法律、法规的条款。主要包括:应当适用此法却适用了彼法;应当适用法律、法规的某一条款而适用了另一条款;适用了无效的法律、法规;应适用特别法却适 用了普通法等;

  (3)违反法律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违法了法律、法规、规定的步骤、方式、方法,时限和顺序等行政程序的要求。只要具体 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不管实体是否正确,都构成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理由,违反法定程序是作出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判决一个独立存在的理由,并不依附于其他 任何条件;

  (4)超越职权。是指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超越法律、法规授予的权限,实施了其无权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常见的超越职权的主要表现形式 有:

  ①法律、法规没有授予行政机关某项职权,而该行政机关擅自行使了此项职权;

  ②纵向越权,下级行政机关行使了法律、法规授予上级行政机关的职权,也可能 是上级行政机关行使了法律、法规授予下级行政机关的职权;

  ③横向越权,甲部门行使了法律、法规授予乙部门的职权;

  ④超越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地域范围;

  ⑤行 政机关超过法定时间行使权力;

  (5)滥用职权。是指行政机关行使本机关职权时背离法律、法规的目的,背离法律的基本原则,滥用了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权。
2019-09-29 05:44:11
汪明政律师
服务地区-贵州贵阳
公证如果有问题是可以撤销的,
2019-09-26 23:46:42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公证的赠与协议 为啥法院不认可其效力?
公证的赠与协议 为啥法院不认可其效力?
导读:恋人之间签订了赠与协议,男方将一套住房送给女方。可是两人尚未办理结婚手续,女方将男方告上法庭,称赠与协议是经过公证的,主张男方兑现承诺。这起被媒体称为我国
财产公证
人浏览
公证处是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办理各类涉外、涉港澳台及国内的民事、经济公证。涉外民事类公证:学历、学位、成绩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屋放弃协议书还要公证吗
房屋放弃协议书还要公证吗
房屋放弃协议书不要公证,仅仅需要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将离婚协议备案即可。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
离婚
人浏览
赠与房产怎么公证
赠与房产怎么公证
房屋赠与,这种赠与行为,往往是基于相互间的亲属关系、友谊关系或者道德上的原因,产权赠与给未成年人是需要其监护人签字,并代为监管。公证处有义务告知请尽快办理产权备
房地产法
人浏览
房屋已做公证赠与他人,没有正式过户是否可以反悔?
房屋已做公证赠与他人,没有正式过户是否可以反悔?
读者疑问:房屋已做公证赠与他人,没有正式过户是否可以反悔?王老先生今年63岁,认一干女儿李小姐23岁,王老先生于2004年在东城区购买了一处房产,产权证上写明由
房产赠与
人浏览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2、卖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证遗嘱如何撤销所有人签字
公证遗嘱如何撤销所有人签字
公证遗嘱撤销需要遗嘱的订立人通过立新的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撤销或者向通过公证处申请办理撤销原遗嘱的声明公证方可,其他自书遗
继承
人浏览
父母赠与女儿房产,公证能否撤销?
父母赠与女儿房产,公证能否撤销?
父母赠与女儿房产,公证能否撤销?2009-9-23□孟明权肖林1992年9月28日,刘德禄、王淑贤夫妇自愿把坐落在永福县郊区的5间房屋赠送给女儿刘俊英、刘俊华。
房产赠与
人浏览
你好 ,根据你的描述,不需要弟弟签字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转让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转移占有后,在可以办理物权变更登记时又恶意以房屋为抵押向银行贷款,造成物权变更登记时因抵押登记未涂销而无法办理。此时,受让人面临两个选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配偶继承房产需要交税吗
配偶继承房产需要交税吗
配偶继承房产是不需要交税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的房屋权属变动这一情形无需缴纳契税。此外,对于法定继承人之间继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情形,也无需缴纳契税。
继承法
人浏览
公证处是国家司法证明机构.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办理各类涉外、涉港澳台及国内的民事、经济公证。涉外民事类公证:学历、学位、成绩、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出生等。国内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二婚登记后财产怎么分配的
二婚登记后财产怎么分配的
二婚登记后财产分配财是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
继承法
人浏览
房地产继承要注意的方面有:1、确定被继承的房产属于可继承范围。2、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才按法定继承。3、房产继承可以公证继承也可以诉讼继承,公证继承需要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内
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内
遗产继承时效是三年。继承权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
继承法
人浏览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通常需向法院申请。选择申请时需考虑债权债务关系的明确性、代位权的行使范围及可能产生的费用等因素。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女儿继承父亲的房子要继承税吗
女儿继承父亲的房子要继承税吗
女儿继承父亲的房子不要继承税。我国现在还未征收遗产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不需要交税,而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房产的,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如契税。
继承法
人浏览
土地使用权法定继承,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百配等原则进行继承。继承人应先去窗口申领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呈批表、委托书,并且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伪造遗嘱会不会丧失继承权
伪造遗嘱会不会丧失继承权
伪造遗嘱会丧失继承权。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会导
继承法
人浏览
孙寡老人遗产继承的常见处理方式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如老人未留遗嘱,则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如有遗嘱,则按遗嘱内容执行。选择处理方式时,需考虑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从父母继承的房子要交多少税
从父母继承的房子要交多少税
从父母继承的房子要交多少税要看房子的估值。继承父母房屋需要缴纳的税有印花税等。一般契税是3%,印花税是0.05%,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
继承法
人浏览
根据一般规定,退休干部去世后,原单位可能会提供丧葬费。具体是否有丧葬费需根据单位规定和当地政策确定。建议咨询原单位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情况。若原单位拒绝支付或存在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律分析:没有规定必须火化。国家出台的殡葬条例及相关文化提倡倡导火化,目前法律规定没有强制要求火化。少数民族则尊重其传统殡葬方式。虽说是提倡火化,公民死亡后其亲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律分析:祖坟是后代追忆、祭祀祖先的特定场所,对后人而言是重大的精神寄托。维护祖坟的完好是一种公序良俗,祖坟被毁坏,侵害了死者的人格利益,影响了死者近亲属的祭祀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需要知道你的具体情况,才能给你准确的解答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