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够了发给商家,商家说登记了,领奖还要写文字说明,还要发大概20天的广告,这算欺诈消费者吗?

更新时间:2019-12-20 18:22:12人浏览
问题描述:
朋友圈点赞,赞够了发给商家,商家说登记了,然后突然隔天就说要去现场验证。但是大奖没有了。领奖还要写文字说明,还要发大概20天的广告,这算欺诈消费者吗?
5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陈奇斌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福建厦门·电话-137-2089-0151
去工商投诉。
2019-03-11 10:58:37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4343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消费者在购买的商品时遇到欺诈或对接受服务不满意时,如与商店协商和解未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向消协投诉,投诉可以拨打12315热线投诉。发现消费欺诈要主动维权、敢于维权,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提出3倍赔偿,还是要求500元赔偿,有力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9-12-20 18:22:12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8809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经营者提供商品(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对等赔偿的原则(1:1)。即经营者应对消费者所受到的所有消费损害予以全部、等价赔偿。  消费者遭受侵害有权要求赔偿的损失包括物质损失、人身损害、精神损害。对此,有过错的经营者应该对消费者进行赔偿。赔偿损失的目的是为了使消费者受到的财产、人身和精神方面的损失得以恢复到损害前的状态。所以这种对等赔偿仅仅只是有过错的经营者对消费者承担的最基本的法律责任,也是适用最广泛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117条“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19-10-07 13:26:13
综合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8643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1、所谓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3月15日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首先,根据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所采用的手段来判断。一般来说,经营者的下列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⑴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⑵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⑶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⑷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⑸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⑹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⑺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⑻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⑼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⑽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⑾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⑿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⒀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其次,根据经营者的行为是否属于误导消费者来判断。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应当采用一般标准,即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为准。如果该行为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即构成欺诈。如果该行为不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则个别消费者不得以证明自己确实发生误解来主张欺诈行为的成立。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一般都会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这种损害并不意味着要求有实际的损失或者损害发生,只要经营者的行为按其性质足以误导消费者,就可以被认定为欺诈。
第三,从经营者行为的主观方面来判断。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构成欺诈行为的主观要件是故意,但从文义上来理解,欺诈是掩盖事实真相,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的行为应无疑义,因此,并非经营者主观故意状态不需具备,而是“欺诈”二字本身已经包含或者揭示了经营者的故意心理。
2019-06-30 12:56:46
王常青律师
服务地区-福建福州
去工商投诉。
2019-03-11 10:15:23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虚假宣传的赔偿标准
虚假宣传的赔偿标准
虚假宣传的赔偿标准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如果说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就要赔偿五百元。它与虚假广告有着明显的区别,两者的调整范围、调整
损害赔偿
人浏览
根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知假买假是否属于消费者
知假买假是否属于消费者
知假买假不属于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消费者,是指购买、使用、保存和处理商品或服务的个人或最终产
消费者权益
人浏览
虚假宣传赔偿的标准
虚假宣传赔偿的标准
虚假宣传,是一种不正当的商业竞争行为,它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受到工商行政部门的处罚。国家也是重点打击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
损害赔偿
人浏览
你好。是否是虚假要经过依法鉴定后才能辩别。难以诉讼。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发了offer不录用的赔偿
发了offer不录用的赔偿
发了offer不录用的,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的,但只能追究财产上的损失,至于损失多少应由员工承担证明责任。企业不
劳动法
次播放
违法发布广告,处罚!
违法发布广告,处罚!
业在媒体刊登广告之前,应依法将广告内容送至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10月19日,记者从南昌市青山湖区工商局获悉,陕西某制药公司未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擅自在
治安处罚动态
人浏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有关消费者维权法2017年规定的三包:包修、包换、包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人民法院一般会根据日常的生活经验,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发生误解的事实和被宣传对象的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对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子女离世父母是否有资格接受赡养费的规定
子女离世父母是否有资格接受赡养费的规定
子女离世后,其父母无法领取赡养费。因为自然人死亡后,相应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都会随之消灭。赡养费的数额,取决于老人的生活需求、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赡养费纠纷
人浏览
不给抚养费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不给抚养费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不给抚养费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方式是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抚养费一般根据给付人的实际负担能力和孩子的实际需求计算。抚养费一般要给到孩子能独立生活为止
抚养费纠纷
人浏览
婚姻无效与撤销有些什么区别
婚姻无效与撤销有些什么区别
婚姻无效与撤销的区别在于形成的原因不同、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以及请求权人不同。婚姻无效的情形一般包括: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当事人之间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
婚姻无效纠纷
人浏览
询问管理部门办理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民工无证据如何讨薪
农民工无证据如何讨薪
农民工无证据进行讨薪的途径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农民工讨薪的,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当事人若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人浏览
过路费的收费标准一般应当参考国家和地区在收费期物价上涨的预测、资本市场的变化趋势和银行贷款利率变化的趋势、工程投资总额,其投资的组成情况、专业部门对该公路及中、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给孩子的钱监护人有权利花吗
离婚给孩子的钱监护人有权利花吗
离婚给孩子的钱,监护人不能随意花用,因为这是孩子的财产。监护人需遵循《民法典》规定,谨慎、公正、公平地管理这些财产,仅用于孩子的利益。
监护人
人浏览
探视权纠纷离婚后如何起诉
探视权纠纷离婚后如何起诉
探视权纠纷的起诉流程包括撰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经过审查、等待开庭通知等。中止探视权的情形包括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等
探望权纠纷
人浏览
可以争取缓刑,可以争取缓刑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的银行卡为什么被冻结呢?是不是因为你的银行卡被用于违法犯罪所以被冻结呢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