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8年要毕业的学生,2017年签了劳务合同,2018年还算应届毕业生嘛

更新时间:2018-08-13 03:54:58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2018年要毕业的学生,2017年签了劳务合同,2018年还算应届毕业生嘛
5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李晓航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黑龙江哈尔滨·电话-186-4608-8498
你好,属于的
2017-06-30 15:23:00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4276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2018-08-13 03:54:58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6745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劳务派遣一般会签两份合同,一份是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份是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其中关于劳务派遣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如下:
(1)因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胜任工作等原因,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用工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及第41条有关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
2018-05-30 04:16:05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3481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在我国《劳动法》中关于劳动合同未签订的有关规定是存在的,具体如下: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17-07-07 22:39:59
邢伟华律师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可以请律师介入具体了解案情
2017-07-01 07: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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