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被偷太冲动出手伤人酿苦果
更新时间:2011-05-15 12:00:03人浏览
问题描述:
方某在浴场洗澡时发现自己的手机被盗,于是找到浴场经理反映情况。当看完监控录像后,他一口咬定小偷为一“眼镜男”,之后不容他人辩解,采用打耳光等手段致被害人轻伤。
1月21日晚10点多,方某到一家浴场洗澡。22日凌晨,方某突然发现自己放在座位上的手机不见了,心想肯定是被人偷了。想起曾看到过一个戴眼镜的人在自己的座位上坐了一会儿,方某于是怀疑手机就是那个戴眼镜的人偷的。
方某马上找到服务员反映手机被偷的情况,还称自己能肯定是一个戴眼镜的人偷的。过了一会儿,浴场经理和保安带了一个戴眼镜的瘦高个男子走到方某面前,让方某指认。随后方某和那位戴眼镜者以及一些围观的客人来到浴场监控室看监控录像。看完监控录像之后,方某和一些客人认定小偷就是这个戴眼镜的瘦高个男子。但那位男子一口否认,说自己没有偷手机,监控录像中的人不是他。经理见状,提议让该男子在监控中重新录影,然后与之前的录影作比对。谁知比对之后,方某依然认定该男子偷了自己的手机,见对方还不承认又上去猛打耳光。
随后众人报警,警方经核实确认该男子并不是小偷,而方某的几个耳光却已将对方打成轻伤。
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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