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及拆迁补偿
更新时间:2010-12-07 08:42:44人浏览
问题描述:
约20年前,爷爷分家。爷爷奶奶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当时分家内容是,房屋共六间,一间给老大,两间给老二,三间给老三,女儿没有分到房。这个分家书没有公正,当时只是找邻居以及当事人签字。分家后不久,爷爷让老大把原本给老大的那一间卖给了老二。(这个都有买卖签合同).当时老大,老三,女儿(姑姑)均不在老房子里住,外面都有房子.只有老二一家和爷爷奶奶住在老房子里. 爷爷奶奶老大相继去世。前不久,老房子有即将被拆迁的消息。这时,女儿也要分老家的房产。(重要的是,当时的分家书原件和房产证在该女儿手上,房产证也仍然是爷爷的名字---奶奶在爷爷去世后住在该女儿家).请问 1.女儿有没有权利继承老房子的一部分?如果老二老三拿出分家书复印件,是否可以拒绝女儿的分房要求? 该复印件是否有法律效力?2.老大房子再卖给老二后,老大(已去世)一家还有没有得到补偿的权利? 3.现在只有老三夫妻户口在老房子里, 其他人的都不在。拆迁后,没有户口的老二(甚至女儿) 有没有权利分到新房?还是只能补偿钱?以上人员均是城市户口.
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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