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交物业费的正当理由
导读:
近日,某地方法院判决的一起物业费纠纷引起热议,某物业公司的服务并未达到要求,却起诉业主要求支付十几万元物业费,最终法院判决超过诉讼时效并将物业费减到三万元。那么,在实际生活中,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的正当理由是什么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1、什么是物业费?
物业费是物业所有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环境内的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等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相关费用。
2、什么是拒交物业费的正当理由?
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服务协议是一个较为清晰的合同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很简单,即物业管理单位提供服务,业主缴纳物业费。提供符合协议约定的服务,是物业管理单位的义务,其服务明显不达标,也就是说违反了协议的约定,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那么作为业主,当然也有权利拒绝履行支付义务,这是合理正当的。
3、如何合理地拒交物业费?
据调查发现,在现实生活中,与物业费有关的纠纷往往是物业公司胜诉。上述案例的物业费之所以能够减少,主要是因为法院支持了业主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倘若没有关于诉讼时效这一抗辩理由,那业主需要支付的物业费远不止三万。
这是因为现实中很多业主都是主观上认为物业服务未达标,但在举证阶段却没能拿出实际证据来证明,这在诉讼当中是最吃亏的,也是败诉的根本原因。
当遇到物业服务不达标的时候,业主应当及时地固定证据,包括聊天记录、照片、视频资料等,尽量形成完成的证据链,用以证明不达标事实的客观存在,以及这种不达标的事实对业主的人身或财产造成的损害。
总结来看,物业服务没有达到服务合同标准是拒交物业费的正当理由,这种情况下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是合理合法的。但前提是业主提供的证据足以支撑其诉求,不能一味地进行主观判断,不要想当然地认为自己是受害者,才能使诉求得到最大限度的支持。
(责任编辑:卫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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