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医生多点执业何必还留一条尾巴
导读:
卫生部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将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地区扩大至全国所有省份,同时将申请多点执业的任职资格由副高级及以上放宽至中级以上。扩大后的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地区,包括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和公立医院改革省级联系试点地区;每个省(区、市)除上述城市、地区外的2个地级市。其中规定,第一执业地点同意其多点执业的医师可以申请多点执业。
又是降低医生多点执业的资格条件,又是扩大试点的地区,都直接或间接传递了政府管理者愿意进一步放开医生行医的意愿与决心。但作为医生,我不明白的是,在这里,为什么还要格外强调“第一执业地点同意其多点执业”?
实施多点执业的最终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解放医疗人力,将医生们从体制中“解救”出来,像律师一样,成为自由职业者。但现在,医生们多不多点执业?能不能成为自由执业者?却要医院批准才可,这其实是一个有待斟酌的决定。
首先从利弊关系来看,如果我是院长,我就不会允许医生们到其他医院多点执业。众所周知,医疗人才与技术是医院最大的竞争力要素,在一个全面开放竞争的医疗市场经济背景下,你会允许自己最优质的资源无偿向竞争方流动,带走医院的病人还有技术?其次,医院管理者也很难摆脱那一种立场,那就是医生们全心全意为医院服务工作,将全部身心与时间都投入到医院工作当中。在天然的感情色彩上,他们会视“多点执业”为不务正业。最后,据统计,公立医院目前占了我国所有医院数目的70%,其病床数目更是高占全国医院病床总数的近90%。这种一枝独秀的垄断局面是如何形成的?很大的一个竞争力因素就在于,对最优秀医疗人才的垄断,因为最好的医生都被圈在公立医院及体制内,医院才能牢牢的占据主导。他们怎么可能允许这些医生们流动起来?
当下,在试点的城市,“多点执业”为什么普遍遇冷,愿意提出申请的医生们应者寥寥?即使是已经申请了多点执业的医生,也主要是在本系统医疗机构流动,医生们向基层医疗机构及民营医院流动的极少。“多点执业”政策的出现,没有改变“医生流动”起来的局面,那些因此成为自由职业者的医生更是极其罕见。很大的原因在于,不是医生们对“多点执业”不感冒,而是被这一条前提给限制死了,工作单位的鲜明态度与立场,断绝了他们的憧憬与念想。
可以明确的一条是,如果能够割除这一条多余的尾巴,医生办理多点执业不需原来用人单位的同意,多点执业的批准权仅是省一级行政管理部门,我相信,申请多点执业的医生们一定会多起来,限制得太死的局面也能够由此得到一定程度的松动。
当然,要全面施行符合国情的医生多点执业政策,最后让医生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职业者,更关键在于医生的权利保障,只有在人事制度、劳动制度、保障制度及职称制度上进行改革,保障那些自由流动的医生们能够与体制内的医生一样获得平等的待遇与保障。才有可能让医生选择多点执业而不须关心与顾虑这一个“院长同不同意”的问题。
作者:文 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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