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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代言问题食品连带担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05 03:13:38 人浏览

导读:

食品安全法草案等法案提交审议国务院将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名人代言问题食品连带担责讯昨天,食品安全法草案、刑法修正案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郭德纲代言藏秘排油一度遭到公众质疑,明星代言虚假产品误导市民是否也应承担相

食品安全法草案等法案提交审议国务院将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

名人代言问题食品连带担责

讯昨天,食品安全法草案、刑法修正案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郭德纲代言藏秘排油一度遭到公众质疑,明星代言虚假产品误导市民是否也应承担相关责任?昨天,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草案给出明确答案:个人在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问题食品,须与食品生产者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刑法修正案草案还明确将绑架罪起刑点提高至5年。

昨天,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锡荣还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了食品安全法草案的审议结果。他透露,食品安全法草案、刑法修正案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三部法案有望于2月28日闭会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食品安全法草案审议

食品安全委统筹各级工作

【草案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解读】此前,草案中确立了各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对食品安全实施分段监管的体制,并强化了各部门具体的监管责任。在审议过程中,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应在现有分段监管体制的基础上,由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加强对各有关监管部门的协调、指导。

有关专家指出,国务院设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是一个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协调、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名人代言假食品连带担责

【草案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解读】“藏秘排油”减肥茶代言、“蚁力神”代言……不少产品邀请社会名人代言,利用名人的社会影响力向公众推销,其中不少广告中存在虚假内容。根据食品安全法草案的规定,社会名人代言不符合标准、不真实的食品广告将受到严惩。

有关专家指出,与“相应责任”相比,“连带责任”是较重的处罚,这意味着代言人有可能承担食品生产经营者所承担的所有责任,而“相应责任”只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同时,草案还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由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食品企业违法优先赔公众

【草案规定】新增规定明确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原则: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解读】有些委员提出,对违法的食品企业既要给予罚款、罚金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又要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应当明确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原则,使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优先得到赔偿。

减轻食品行业负担降风险

【草案规定】草案还修改了相关条款以减轻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负担:一是对从事个体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不收取个体工商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二是认证机构实施跟踪调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解读】有的委员提出,食品行业一些企业负担过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影响到食品安全。法律应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有关收费问题进行规范。

保健功能食品将严格监管

草案增加“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承担责任。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等规定。

草案还新增了“食用农产品的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肥料、生产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产品投入品,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等规定。

■刑法修正案草案审议

干部“家里人”可用受贿罪惩处

有些委员认为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等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其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自己从中索取或者收受财物。因此,草案扩大了受贿罪的适用范围,明确将上述非国家工作人员也纳入犯罪主体。

绑架罪起刑点拟提高至5年

为避免司法事件对绑架罪量刑过轻,再次提请审议的刑法修正案草案拟规定将“情节较轻”的绑架行为的法定起刑点由3年提高至5年。

绑架罪危及公民安全,草案二审稿对绑架罪规定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的委员提出,为防止司法实践中对这类严重犯罪量刑过轻,建议将起刑点由3年有期徒刑提高至5年有期徒刑。

单位非法泄露客户信息将受罚

二次审议稿还对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作出了明确限制规定。一些委员和部门提出,单位从事上述行为的情况也比较严重,应增加单位犯罪规定。因此草案规定,单位出售或非法提供个人信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

■保险法草案审议

解除保险合同拟退剩余保费[page]

有些委员在审议时提出,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退还已收取的保险费。法律委员会经同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保监会研究,建议增加相应规定。

草案据此进行了修改,并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明确签保单时须附合同条款

为了使投保人在投保前能够全面了解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的内容,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三次审议的保险法修订草案增加了规定,要求保险人提供投保单时应当附上合同的格式条款,并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综合 郭爱娣 新华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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