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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挂水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9 15:21:48 人浏览

导读:

医生本来是一个十分神圣的职业,人们也总是说护士是白衣天使。但是,即使这是神圣的职业,但免不了有一些非法行医的行为。因此,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将关于“非法行医挂水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这一问题进行具体的介绍,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医生本来是一个十分神圣的职业,人们也总是说护士是白衣天使。但是,即使这是神圣的职业,但免不了有一些非法行医的行为。因此,法律快车小编就将关于“非法行医挂水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这一问题进行具体的介绍,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一、非法行医挂水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首先,对于致人死亡的问题,可以要求非法行医者履行赔偿协议。不能私下解决,可诉至法院。法律规定,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死者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费用的赔偿责任。因此也可以在非法行医者的刑事案件到大法院审判程序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其次,人身损害赔偿,因侵权致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二十年。死者满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赔偿五年。

  二、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五种情形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司法解释还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1、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2、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三、非法行医罪医疗事故罪的界限

  二者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

  (1)主体不同。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不具有医师执业资格的人,而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

  (2)主观方面不同。非法行医罪行为人对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而医疗事故罪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只能是过失。

  (3)客观方面不同。非法行医罪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后果的原因既可以表现为责任过失,也可以是技术过失,而医疗事故罪则仅限于责任过失,技术过失不构成犯罪。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今天关于“非法行医挂水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这一问题的全部介绍。首先,小编介绍的是非法行医挂水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然后,小编又介绍了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五种情形。最后,小编还向大家介绍了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界限。感谢您的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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