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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责任认定的步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30 10:09:09 人浏览

导读:

患者在医院的就诊过程中或是就诊后身体健康出现了异常,经过医疗事故鉴定以后确定为医疗事故的,那么医疗机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中包括刑事、民事以及行政责任,对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也需要一定的程序,那么医疗事故责任认定的步骤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患者在医院的就诊过程中或是就诊后身体健康出现了异常,经过医疗事故鉴定以后确定为医疗事故的,那么医疗机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中包括刑事、民事以及行政责任,对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也需要一定的程序,那么医疗事故责任认定的步骤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医疗事故责任认定的步骤

  1、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交给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2、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3、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4、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之日起10天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符合有关条例的,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有关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至7日内交由省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二、医疗事故的等级划分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三、医疗事故纠纷的解决途径

  1、与医方协商解决。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就人身损害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保护其诉权,但其不能证明在订立协议时具有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的,应认定协议有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在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目前,到人民法院提起医疗赔偿纠纷诉讼,不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前提。患方的举证责任集中在患者人身损害后果(身体健康损害、死亡等)和与医疗机构的医疗关系(病历、医疗费单据等)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因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交由《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规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

  综上所述,认定医疗事故责任的第一步就是患者或是患者家属到当地的卫生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的申请书,并在申请书中写明事件的详情,卫生部门受到申请以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结论。以上就是“医疗事故责任认定的步骤”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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