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专家为患方出庭作证
导读:
在宋律师代理的毛红等诉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毛红夫妇请到山东的医疗专家到扬州出庭作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苏民终字第0033号《民事判决书》把专家证人的证言作为定案依据之一,驳回医院的上诉,维持了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
毛凯悦去世后,患儿亲属在当地找到权威医疗专家咨询。进一步了解了专业知识和医院的过错。然而碍于情面和可能的舆情传言,当地的医疗专家不答应为患方出庭作证。根据医疗侵权诉讼专业性较强的特点和实际诉讼需要,毛红夫妇通过宋律师申请江苏省外的神经外科专家到庭说明相关专业知识和医学实践。专家的证言进一步证实了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存在医疗过错。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苏民终字第0033号《民事判决书》认定:“原审人民法院结合山东金剑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两份鉴定结论,毛凯悦的门诊病例、护理记录单、入院记录、检查检验单,专家证人的意见,当事人的陈述等,认定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对毛凯悦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毛凯悦的死亡有相当因果关系,程序上并无不当。”
法规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一条第一款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
相关链接:
首例社会司法鉴定对抗案尘埃落定 西南政法和扬州人民医院双双落败
首例社会司法鉴定对抗案终审判决书
医院狂收死人钱 法院全额判退还
篡改病历被判决举证不能
医院提供的证据不属新证据
当事人有权单方委托司法鉴定
呼吸心跳停止后又治疗四十五天
坚信司法公正是胜诉的基础
没有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购买大量医学书籍
下决心找医疗专业律师代理
到中级法院提起一审诉讼
证人出庭作证费被判决赔偿西南政法鉴定人语出惊人
患方未申请 医院也应及时CT检查
扬州医院对需要脱水的患儿反而输液致死
医院称患儿给我们的十多小时诊断时间不够
医院称按照发病率诊治符合常规
许多医院不会承认医疗过错
名人律师自建网站 指点受害患方打官司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医疗过错,是指医疗行为人通过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主观状态。过错的形式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其中“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结果,仍然希望或
被告医院手握两份不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原告患者则请来两名专家证人,证明医院存在过错,并最终打败了两级相关机构的鉴定。近日,葫芦岛兴城市法院对这起医疗侵权纠纷
省计量院对山东济宁兖州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医用数字摄影系统进行仲裁检定近日,江苏省计量院受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兖州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的一台医用数字摄影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