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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氧舱爆炸事故频发生警钟为谁敲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20 18:00:06 人浏览

导读:

6月19日上午,陕西省丹凤县小学教师陈春莹正在商洛市中心医院高压氧舱内接受治疗,氧舱突然爆炸起火,待到消防人员赶到现场时,陈春莹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生命体征全无。该起事故经媒体报道后,立即引起当地医疗界的普遍关注。陕西省医学会高压氧医学分会副主任委员

  6月19日上午,陕西省丹凤县小学教师陈春莹正在商洛市中心医院高压氧舱内接受治疗,氧舱突然爆炸起火,待到消防人员赶到现场时,陈春莹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生命体征全无。该起事故经媒体报道后,立即引起当地医疗界的普遍关注。

  陕西省医学会高压氧医学分会副主任委员、西安市中心医院高压氧科主任李增民对媒体介绍,商洛发生的事故是截至目前发生在该省的第4起高压氧舱意外事故,1983年发生了第一起,当时患者将手炉带进舱内;前3起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有2起事故发生在省内知名的三甲医院。

  事实上,高压氧舱发生事故的频率并不低。据广东省高压氧医学专科质量监控中心主任翁其彪教授介绍,近十年来,该省有5家高压氧舱先后出现安全问题,共导致7人死亡、3人受伤。

  通过进一步采访了解到,近十年来,由于医用氧舱数量增长过快,不管是设备制造还是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都存在较多问题,由此导致医用高压氧舱起火、患者烧伤致死的事故不断发生。

  当悲剧一次又一次上演,当警钟一次又一次敲响,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

  爆炸,爆炸,还是爆炸

  在业内,影响最为深远的高压氧舱(下称氧舱)爆炸事件莫过于1994年8月山东省烟台市中医院高压氧舱爆炸事件,在这起严重的医疗事故中,共导致7人死亡、1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多年以后,《医药经济报》记者查阅了有关文献,并采访了一些业内资深人士,对当时情况有了大致了解。

  1994年8月26日下午2点,烟台市中医院高压氧舱室操作护士和医生穿上白大衣,像往常一样对氧舱的控制阀设施进行了常规检查。大约10分钟以后,操作护士合上总电源开关,开始向整台设备供电,当天下午预约做高压氧舱治疗的5名患者已经来到门口。据说,由于这是该医院新引进的大型医疗设备,为了减轻患者的心理压力,一个刚入职的大学生和医院领导陪着病人一起进入了高压氧舱。

  又过了几分钟,操作医生开始向舱内缓慢加氧,不多时,操作人员只听到陪病人入舱的某院领导大声喊:"不好,空调冒烟了!"操作医生立即跑到配电间和氧气瓶间,先关掉了总电源。然后又关闭送氧阀门。此时,安装在氧舱上面的两个安全阀,“啪”的一声起爆了一个。操作医生立即跑到操作台前打开所有减压阀、应急阀,开始救人。由于气压差,费了好大劲,才在其他医护人员的帮助下将舱门打开。此时,舱内8人全堆集在舱门口,均已被烧得面目全非。其中,6人当场死亡,1人在医院抢救中死亡。唯一幸存者杨保文医生96%深度烧伤,落下终身残疾。

  今年6月19日,发生在陕西省商洛市中心医院的高压氧舱爆炸事件再次引起业界的广泛关注。

  死者陈春莹的妻子李亚芳表示,其丈夫在2007年12月17日发生车祸,导致头部损伤,经过在西京医院治疗一段时期后,病情逐渐好转。为了使丈夫尽快得到恢复,她带着丈夫来到商洛市中心医院进行复查,医生要求其丈夫做高压氧治疗。

  李亚芳回忆,出事当日早上,氧舱操作人员让丈夫脱掉身上所有衣服,穿上医院专用的服装。上午8时03分,丈夫陈春莹进入高压氧舱。大约过了5分钟,李亚芳看到丈夫所在氧舱突然冒出拳头大的火团,当时正在房内操作的有两名工作人员,其中一名较瘦的医生看到氧舱着火,急忙去用手拧氧舱门上的开关,但无法打开。另一个患者见状跑了出去。李亚芳着急地直跺脚,放声大喊:“快来人救命呀!快来人救火呀!”。过了一会儿,医院来了许多人,在消防人员的帮助下,火才被扑灭。当丈夫陈春莹被从氧舱抬出来时,被褥还有零星的火苗,面目全非,已经没有呼吸了。

  医生有没有在危急时刻临阵脱逃?据华商报同行向介绍,医院及当地卫生主管部门都拒绝接受采访,近日联系到商洛市中心医院宣传部门,对方也以不方便接受采访为由拒绝。不过,商洛市卫生局办公室负责人对表示,卫生局已牵头做好善后事宜,一是请上级专家调查,二是做好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三是从严处理商洛市中心医院的事故责任人。

  陕西省卫生厅医政处负责人告诉记者,连日来,该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接到通知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即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消防、压力容器、大型医疗设备以及医院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采取拉网式检查,不遗漏任何一个部位,努力消除安全隐患。

  小隐患积累成大事故

  据知情者透露,山东省烟台市中医院的高压氧舱爆炸以后,该省迅速组织省、市两级公安消防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现场和操作者、幸存者进行了调查,最后查明,这次火灾是由于高压氧舱内分体壁挂式空调电源线短路打火所致。

  “专家的根据是,一是从氧舱外部看,北端东侧油漆变色、脱落、有裂缝,系高温所致;二是舱内北端装有一台分体壁挂式空调器,残存的痕迹东侧烧得较重,与外表情况正对应,程度基本一致;三是舱内空调器东侧电源线有熔断现象,熔断铜导线头上有圆珠状熔痕,经专家金相分析鉴定为起火前短路形成的;四是空调器周围的装饰板、座椅等烧毁程度比其他方面严重,充分说明此次火灾事故的起火点是以空调器电源线为中心向四周蔓延,完全符合正常燃烧规律。”山东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高压氧科一位主任医师介绍说,上述现场勘查情况及起火点的确定,与着火时的现场操作者、重伤幸存者提供的情况相符。

  “烟台医用氧舱厂生产的高压氧舱结构设计违反了国家GB12130-89《医用高压氧舱标准》。”广东省人民医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认为,当年烟台市中医院的高压氧舱结构不合理,生产厂家将空调器安装在高压氧舱内,违反了标准3-14条规定,即“高压氧舱循环空调系统,空调器应安装在舱外、通过管道与舱体构成密闭的高压环境,构成循环系统”。

  “通过调查和对成品、半成品的氧舱取样检查,调查组认为,该空调是在高压状态下运转,空气密度的加大,增加了送风叶轮的阻力,使电机超负荷运转,电源线过载更是必然;曲振波在操作期间,将空调钮下限由25调至24,即由高温调到低温,致使送风叶轮转速骤增,这无异雪上加霜。”一位熟悉当年内幕的知情人认为,除此之外,高压氧舱内还没有选择安全型装饰材料,氧舱内的灯具也不符合要求,最关键的是,氧舱内没有安装灭火设备,如果配备有灭火器材,损伤程度绝对没有那么严重。

  对于最近这起高压氧舱爆炸事件,记者了解到,商洛市中心医院的高压氧舱爆炸后,该市成立了由安监、卫生、质检、公安等部门成立的事故调查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技术组、管理组三个组。事故的技术组由商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调查事故原因,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对出事现场的氧气、高压氧舱以及衣物等取样,送到陕西省质监部门做技术鉴定,截至发稿前,引起爆炸的真实原因尚未公布。[page]

  “舱内氧气浓度应低于23%,在氧气浓度较高的舱内,如果有火源,就会发生起火或者爆炸等事故。”据翁其彪介绍,高压氧舱的三大引爆原因应引起同行的重视,一是设备本身问题、二是操作是否符合规范、三是患者的行为是否规范。

  “患者行为是否规范也是引发爆炸的主要原因。”南京军区总医院高压氧科曹景全主任告诉记者,治疗人员在舱内的移动和摩擦,有可能产生数千甚至上万伏的静电,座椅或治疗床的碰撞等都有可能产生火花及提供最小的着火能量,条件如果适合,便会引起燃烧而形成火灾。

  安全比治疗更重要

  “成绩不讲跑不了,隐患不除不得了。”广东三九脑科医院院长单国心在接受《医药经济报》采访时说,高压氧治疗是一门新兴的医学学科,

  在许多疾病的治疗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对厌氧菌感染、CO中毒、气栓病、减压病、缺血缺氧性脑病、脑外伤、脑血管疾病及术后血运不良等综合治疗中,有着不可替代的治疗作用。

  “但我们也要看到,高压氧治疗存在的一些问题。”单国心认为,

  随着高压氧治疗法的推广,医用高压氧治疗舱在我国的应用得到迅速发展,但是伴随而来的安全事故也有上升趋势。

  “高压氧舱出事故,多为火灾,就拿多人舱来说,氧舱的设计不周全,是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吴旭正认为,应该将氧舱的制冷驱动及电气部分移出舱外,在舱壁上开孔预焊管件,连接载冷管路固定于氧舱内壁,形成回路。

  “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国产氧舱内照明多彩用舱内节能型日光灯(约60.9%)照明(有少数日光灯外加一普通玻璃罩)。这种做法是不安全的。”吴旭正介绍,目前某进口氧舱能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该氧舱舱外设发光体,通过透光性良好的导光体,将光线导入舱内。导光体下方一定范围内光照度较强,可满足一般医疗要求,其他部分光线则柔和宜人。根据其原理建议采用外置式照明。

  了解到,在1994年,山东省烟台市中医院高压氧舱爆炸事件发生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由劳动、公安消防、卫生、医药管理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对医用高压氧舱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是调查医用高压氧舱设备质量是否合格及防止舱内起火等设施是否完备;安全使用医用高压氧舱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防范措施是否健全;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能否保障安全运行。为此,各地医疗机构纷纷组织专家进行自查。

  “1990年7月以后出厂的氧舱,制造单位仍没有按国标GB12130-89制造如舱体探伤。多人舱内的照明、空调机、阻燃材料座位、灭火器材等不符合要求,出厂资料不全,无安装调试记录等。”广东省高压氧医学会副主委刘广森说,在2002年的调查中,厂家氧舱资料不全者为17家,占抽查高压氧舱的41.31%,而氧舱内空调、多人舱,除6家为水冷式或风冷式电源在舱外,共18家占43.9%不符合要求。刘广森说,有的医院,高压氧舱的安装调试都无文字记录。

  为了加强对医用氧舱的安全监察与质量监督工作,确保医用氧舱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卫生部联合制定了《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该规定对高压氧舱的设计、制造、使用、管理及维修都有明文规范,但是,为什么近年来高压氧舱爆炸事件时有发生呢?

  北京燕山石化医院高压氧科主任屈占魁认为,由于多年来我国对高压氧舱管理不善,主要是应该整顿高压氧舱科室建制,提高氧舱使用率。“很多医院将高压氧舱挂靠在神经内科、康复科或理疗科的门下,而没有单独建制。”屈主任认为,只有高压氧科单独建制,才能培养出高压氧科的专门人才,才能在全院甚至全地区范围内做好病员的分流和治疗,以充分调动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发挥氧舱的功能。

  记者手记

  质控中心能否成为牧羊人

  1994年底,劳动部组织专家对医疗机构高压氧舱存在的隐患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查,借此机会,各省纷纷行动,率先进行了自查,说这话,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当时,高压氧舱存在的问题显而易见,时过境迁,老问题不见得就能得到解决,而新的问题又出来了。

  在记者写这个专题之际,曾联系广州一家大型医院的宣传科负责人,请其将高压氧科的负责人介绍给记者,以求教其高压氧舱的安全管理诸多问题,得到的答案是:高压氧科被撤除了,负责人已经回到神经内科当医生。记者愕然:“你们医院可是比较有名气的啊,怎么能没有高压氧科呢?”院方回答说:“我们专科病人多,适合高压氧治疗的病员少,能早关停一天就节省一些费用。”

  “1999年底国家公布了医用氧气加压舱标准,广东省多数氧气加压舱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广东省高压氧质控中心主任翁其彪曾说,原来的氧气加压舱没有加湿装置,易产生静电引发火灾,该质控中心要求全省所有氧气加压舱都要增添加湿设备。该中心还与厂家一起,研制出氧舱加湿装置和报警系统,在全国率先实行全省统一标准的氧气加压舱改造。记者了解到,目前广东省绝大多数的医用氧气加压舱已完成改造工作,没有办法完成整改的医用氧气加氧舱也要予以撤销。

  在记者的印象中,像广东省高压氧医学专科质量监控中心这样的组织,湖南、山东、上海、陕西等地都有,记者从湖南省高压氧舱质量监控中心了解到,为了规范湖南省的高压氧舱的使用和管理,该中心制订了高压氧科的准入标准、高压氧科的检修和维护工作以及高压氧质量控制标准等诸多规范。不仅如此,该中心每两年组织一次医用高压氧质控学习班,设立湖南省医用高压氧质控中心咨询电话,接受各医院医用高压氧质控方面的咨询。

  记者注意到,在医学各科,按专科、依托医疗水平最强的三级医院建立省专科医疗质量监控中心已经成为趋势,在这个大趋势下,临床及医技科室的专科都有了评价标准及评价办法,由此标志着,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进入了以专科质量监控中心为主的新阶段。

  从理论上说,医疗专科质控中心的产生,为全省的专科建设提供了非常强大的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但是这种学术上的权威地位能否替代行政执法力量?换言之,这种行业协会型的组织,能否成为这个专科的牧羊人?记者认为这对于质控中心而言,是个很大的挑战。(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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