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针灸变瘫医院赔偿77万
导读:
两次针灸推拿过后,26岁的小燕(化名)全身瘫痪。因为事发蹊跷,小燕和医院均委托相关机构对此事进行鉴定,结果两份鉴定结论大相径庭。近日,盘龙区法院对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医方赔偿小燕经济损失77万余元。
小燕毕业于云南中医学院,在一家知名药业公司担任中层管理人员。2007年7月23日傍晚,她因身体不舒服,到云南中医学院尚义街门诊部(以下简称门诊部)进行针灸推拿。第二天下午6时30分再次来到该门诊部治疗。但小燕不久后突感下肢麻木,之后双腿失去知觉。后经检查,小燕被诊断为“胸椎平面椎管内脊髓背侧面硬膜外血肿”。
小燕认为医生的医疗行为存在问题,在多次与门诊部协商未果后,小燕把门诊部作为第一被告,云南中医学院作为第二被告,一同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等各项损失38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燕与门诊部建立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门诊部在未查明病情的情况下,即对小燕实施包括推拿、火罐及针灸治疗,导致小燕在接受治疗后不久双下肢截瘫(A级),且门诊部与中医学院没有提供证据证实小燕的损害后果与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可确认门诊部的医疗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构成违约。据此,法院判令门诊部与中医学院连带赔偿小燕经济损失共计774761.15元。
一审判决后,因金额上存在争议,小燕已提起上诉。 (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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