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司法鉴定机构名册(2005)
导读:
机构名称: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鉴定中心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新添大道南段206号
机构负责人:杨晓霖许可证号:5200020
电话:0851-6768688邮
编:550004
业务范围:法医精神病鉴定
机构名称:贵州省司法警察医院法医学司法鉴定所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太慈桥凤凰路116号
机构负责人:王天福许可证号:5200019
电话:0851-5115591邮
编:550007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机构名称:贵州省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指导所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安云路樱花巷5号
机构负责人:周强许可证号:5200009
电话:0851-6822957邮
编:550004
业务范围:法医物证鉴定(亲子鉴定,个体识别鉴定)
机构名称:贵州省理化测试司法鉴定中心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南路99号
机构负责人:谭红许可证号:5200017
电话:0851-5891877邮
编:550002
业务范围:法医毒物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
微量鉴定
机构名称:贵州大学文书司法鉴定所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贵州大学法学院)
机构负责人:余贵忠、董光斗许可证号:5200001
电话:0851-3621692邮
编:550025
业务范围:文书鉴定
机构名称:贵州警官职业学院爆炸物品司法鉴定所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龙洞堡路198号
机构负责人:唐德全许可证号:5500002
电话:0851-5406807邮
编:550005
业务范围:物证类鉴定(爆炸物品)
机构名称: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头桥海马冲街45号
机构负责人:何开基许可证号:5500003
电话:0851-6516884邮编:550003
业务范围:微量鉴定
机构名称:贵州省冶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564号
机构负责人:杨立新许可证号:5500011
电话:0851-5518408邮
编:550003
业务范围:微量鉴定
机构名称: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文化路4号
机构负责人:熊模平许可证号:5201006
电话:0851-5822619邮
编:550002
业务范围:法医毒物鉴定
机构名称: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新添大道南段247号
机构负责人:吕占海许可证号:5201006
电话:0851-6751943邮
编:550018
业务范围:微量鉴定
机构名称: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
住所:贵州省遵义市大连路113号
机构负责人:程华刚许可证号:5202003
电话:0852-8204605邮
编:563000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机构名称:遵义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
住所:贵州省遵义市宁波路
机构负责人:冯永喻许可证号:5202007
电话:0852-8684457邮
编:563000
业务范围:微量鉴定
机构名称:黔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住所:贵州省都匀市剑江中路益寿巷7号
机构负责人:朱臣凯许可证号:5205001
电话:0854-8223084邮
编:558000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机构名称:黔南州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
住所:贵州省都匀市文化路27号
机构负责人:朱昌源许可证号:5205008
电话:0854-8248731邮
编:558000
业务范围:微量鉴定
机构名称:黔东南州人民医院法医学司法鉴所
住所:贵州省凯里市韶山南路31号
机构负责人:房晓彬许可证号:5226002
电话:0855-8218879或8218518邮
编:556000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机构名称:四一八医院法医学司法鉴定所
住所:贵州省凯里市康复路3号
机构负责人:郭祥许可证号:5206001
电话:0855-8275746或8982408
邮编:556000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机构名称:毕节地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
住所:贵州省毕节市生活路
机构负责人:杨露许可证号:5208011
电话:0857-8238716邮
编:551700
业务范围:微量鉴定
机构名称:贵阳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贵阳医学院
法医教研室)
机构负责人:王杰许可证号:5200022
电话:0851-6908728邮
编:550001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
法医毒物鉴定
机构名称:贵州师范大学物证司法鉴定所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机构负责人:张明时许可证号:5200021
电话:0851-6701986邮
编:550001
业务范围:法医毒物鉴定,微量鉴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核心内容:司法鉴定机构如何进行变更登记?当司法鉴定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鉴定业务范围等事项,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给登记管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