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异地鉴定流程
导读:
实践生活中,医疗纠纷时有发生,然而医疗纠纷是一个专业性问题,为使纠纷处理具有合理性、合法性,需要进行鉴定,特别对于医疗纠纷异地鉴定的情形更需慎重。那么医疗纠纷异地鉴定流程有哪些?鉴定程序的合法性指的是什么?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医疗鉴定?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上述问题,希望可以给您提供帮助。
(1) 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
(2) 举行听证会;
(3)鉴定人进行鉴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
(4) 出具鉴定文书。
对于鉴定程序问题,司法部颁布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也下发了《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和<司法鉴定协议书(示范文本)>的通知》,通知规定了鉴定意见书的格式要求。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强调的是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鉴定事宜。鉴定意见一定是具有合格资质的鉴定人作出的判断。但本案的鉴定意见书却叙述,“组织专家对案件进行会鉴讨论,并得出如下结论”。《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并无专家会鉴制度的规定。本案参加会鉴讨论的专家也未必都有执业资格。这显然与“程序通则”规定不符。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的鉴定期限为一个月,自接受委托开始,需要延长的,经负责人批准可再延长一个月。但本案的鉴定时间却达三个月,违反了“通则”的规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也规定了鉴定人员应当回避的情形。从事法医临床鉴定的人员所学的专业应该为医学,或更确切的说是临床医学。通常,医院大夫的信息会在医院的宣传栏或科室的走廊进行张贴。鉴定人可能会与医院的临床大夫是一个学校毕业;可能是同学、或校友;可能他们之间早已相识。鉴定人员出庭作证时,应询问是否与案件所涉及到的大夫有利害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委托鉴定书,应当有明确的鉴定事项和鉴定要求。鉴定人应当按照委托鉴定的事项和要求进行鉴定。
下列专门性问题可以作为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的事项:
(一)实施诊疗行为有无过错;
(二)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大小;
(三)医疗机构是否尽到了说明义务、取得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书面同意的义务;
(四)医疗产品是否有缺陷、该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的大小;
(五)患者损伤残疾程度;
(六)患者的护理期、休息期、营养期;
(七)其他专门性问题。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有关“医疗纠纷异地鉴定流程”的法律内容,医疗问题关乎民生,当面临医疗纠纷的时候,大家应该充分了解其鉴定流程,以顺利推进诉讼进程,维护自身权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人们到医院就医就是信任医生,希望医生能够妙手回春治愈自己的病痛。但是就是有些医生会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医疗过程中出现差错导致患者的损害,此时医院是要承担赔偿责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