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被害是社会的耻辱罪犯行凶仅因“病情均未见好转”
导读:
昨天下午,长安公安分局向媒体介绍称,今年初,卢某因面部痉挛到长安医院就诊,医生刘某为其诊治,但病情未见好转。卢某于是辗转到广州、北京等地多家医院就诊,前后总共花费3万多元(其中在长安医院花费为136元),病情均未见好转,对医生怀恨在心。昨日凌晨,卢某从北京坐火车到东莞,购买了菜刀一把,于当天下午来到长安医院,将正在接诊的医生刘某砍伤致死,另一医生尹某出来制止时,又被其砍至重伤。(8月17日《南方都市报》)
又一名医生被残忍地杀害!犯罪嫌疑人千里迢迢从北京赶赴东莞,最终将主诊医生杀害,其怒气之大,着实令人震惊。
根据犯罪嫌疑人供述,其行凶目的非常简单,仅仅就是因为“病情均未见好转”,进而迁怒主诊医生。这种想法虽然非常幼稚,却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很多人的声音。
要知道,医学是一个充满变数的科学,尽管近几十年来医学得到了迅猛发展,但仍有很多领域仍属于未知区域,一大批疾病还没有得到有效治疗,加之人体个体差异性,即使是一名从医几十年的资深名医,有时候也非常难以预测治疗结果。但是,作为治病救人的医生,没有一个不是为患者着想,没有一个不是想尽快让患者得到康复。
非常令人遗憾的是,一些患者或家属认为,患者一旦进入了医院,就等于进入了保险柜,如果患者出现三长两短,就是医院的责任,就是医生没有好好治疗。这种高期望的心理,不仅成为医患矛盾激化的导火索,更为严重的是挫伤了医生对临床医学探索的积极性,使得医生在治疗中只采取一些稳妥的、保守的治疗方法,使得一些先进的、创新性的医疗新技术、新方法、新手段得不到应用,最终受伤害的是患者。
任何一个生命都是神圣的,包括医生。一个法治社会,如果连治病救人的医生都得不到尊重,反而频频遭到伤害,这不仅仅是整个社会的愚昧、悲哀,更是一种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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