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诉讼病历有哪些分类
导读:
医疗诉讼病历属于书证,在医疗纠纷中作为重要的证据。那么医疗诉讼病历有哪些分类呢?从内容上分,医疗诉讼病历分客观病历和主观病历;从保管形式上分,医疗诉讼病历分为自行保管的病历资料和医院保管的病历。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医疗诉讼病历的概念
医疗诉讼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属于书证的一种。
病历资料不仅可以证明医患关系的存在,也是全部诊疗过程的证明,是判断医院是否应对患者的身体或健康受到伤害承担责任的重要甚至是惟一的证据材料,在医疗纠纷的解决中作用至关重要。
二、医疗诉讼病历的分类
1、从内容上说,医疗诉讼病历分两大类:客观病历和主观病历。
(1)客观病历是客观记载患者病情、检查、治疗等情况的资料,主要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及其他病历。
(2)主观病历资料是记录医务人员对患者病情、治疗进行分析、讨论的主观意见的资料,主要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2、从保管形式上说,医疗诉讼病历也分为两类: 自行保管的病历资料和医院保管的病历。
(1)患者自行保管的病历是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门(急)诊病历档案的,患者就诊的门(急)诊病历等由患者自行保管,患者有责任妥善保存,使其保持原貌及完整性,不得在病历上涂改、添加等。
如果患者丢失自行保管的病历资料,可能会因为无法证明医院诊疗存在过错而面临败诉。
(2)医院保管的病历是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负有提供由其保管的病历原件的义务。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如果因医院对病历保管不力,导致无法提供病历原件以证明医院诊疗无过错的,医院要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
(责任编辑:小明)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当病患治疗结束时,需要将病例进行封存,如果发生医疗纠纷时,需要将纠纷进行解决。医疗纠纷是发生在医疗服务、医疗诊断、医疗保健、医疗美容、病历书写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
病人住院后,医生给病人治疗时会有一本病历,记录病情的治疗进展和恢复情况。如果在患者住院期间涉及赔偿,可能存在需要复印病历的情况。那么医疗纠纷病人能复印病历吗?下
医疗纠纷就意味着有矛盾的爆发,有的病人就要求复制自己的病历资料作为证据进行上诉。那么,医疗纠纷哪些病历资料可以复印呢?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纠纷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