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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世界贸易体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16 12:49:34 人浏览

导读:

20世纪初,由于生产过剩的危机,各国都奉行高关税的贸易保护主义,严重阻碍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并成为20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危机的重要原因,危机使各国意识到加强国际贸易协调与合作的必要性。而许多人又相信,第二次世界大战部分地导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这场

  20世纪初,由于生产过剩的危机,各国都奉行高关税的贸易保护主义,严重阻碍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并成为20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危机的重要原因,危机使各国意识到加强国际贸易协调与合作的必要性。而许多人又相信,第二次世界大战部分地导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这场摧毁了许多国家经济的大萧条,萧条产生了不稳定的经济环境,在这种环境中军事独裁者是能够兴旺起来的。这种信念导致了一个结论,即防止将来战争的最好办法是鼓励在所有国家中实行自由贸易,这将由此引导世界范围的繁荣和鼓励民主及政治自由。

  1943年,二战尚未结束,急于要在大战后确立自己在全球经贸关系中占主导地位的美国,倡议成立一个旨在削减关税、促进贸易自由化的国际贸易组织。1944年7月,美国与其盟国的代表聚集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城举行了"布雷顿森林会议"(BrettonWoods伪nference),讨论创立一种新的世界贸易体系。这次会议所形成的《布雷顿森林协定》(BrettonWoodsAgreement)促进了国际货物贸易自由市场的形成,并伴随着对政府民主原则的鼓励。该协定建立了三个旨在鼓励自由贸易和经济发展的主要机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IBRO)以及《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并建议设立第四个机构——国际贸易组织(1T0),其发起目的是为了对新的贸易体系提供监督权力。

  二战结束后,美国即向刚刚成立的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提出召开世界贸易和就业会议的建议,并起草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1946年2月联合国经社理事会通过了这一建议,并成立了筹委会。

  1947年4月,在日内瓦进行了关税减让谈判,签订了123项关税减让协议。同年10月又在哈瓦那制定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况因美国等国家的立法机构认为该宪章与其国内法相抵触,这个组织最后流产了。但各国将在关税减让谈判中取得的协定和哈瓦那宪章中的有关贸易政策合在一起,形成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并于194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23个国家和地区作为创始缔约国签署了这份文件。

  这个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最早的基本文件由38条组成,英文文本接近70页。主要的义务规定在第1条,即一般最惠国待遇;第2条,关税减让一览表;第3条,内地税与内地规章的国民待遇。该协定的宗旨是充分利用世界资源、扩大商品生产和交换、促进各缔约国的经济发展、彼此减让关税、取消其他贸易壁垒和消除国际贸易上的差别待遇。为此,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规定了如下基本原则:

  (1)无差别或非歧视原则,它要求每一缔约国给予任何一个国家的关税减免或其他贸易上的优惠,其他缔约国都自动地、无条件地享有;

  (2)互惠和对等的关税减让原则;

  (3)关税为唯一保护手段原则,即不允许采用非关税手段保护本国产业;

  (4)关税递减原则;

  (5)公平贸易原则;

  (6)主要反对倾销和出口补贴。

  此外,还有一些例外条款,如允许发展中国家关税制度有较大的弹性;允许发展中国家在一定限度内进行补贴;允许发展中国家在被减免关税时而不必同时对发达国家减让等。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虽然还有待完善,但它是世界历史上成立的第一个准国际贸易体系,它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并称为调节世界经贸关系的三大支柱,意义十分重大。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安排的几乎完全是货物方面的贸易。协定受到了200多个条约、协定、议定书和相关文件的修正及扩充。这些文件的总和构成了有关许多国际贸易体系的主要法典。

  自1945年以来,世界各国达成了8个主要的多边贸易协定。其中前5个采取的是与双边协定"平行"的形式,即一国同时与多个国家达成双边协议。第六个多边贸易协定,即肯尼迪回合,在1967年签署。该协议使主要的工业化国家除一些特殊行业的关税保持不变以外,其他所有关税一律削减了50%。1979年结束的东京回合用了一个比肯尼迪回合更复杂的公式来计算应减关税,另外建立了一些致力于控制非关税壁垒(如自愿出口限制和有序营销协议)扩散的新条款。

  自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生效以后的40多年里,经过7次多边贸易谈判,发达国家的平均关税已从36%减到4.7%,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平均关税在同期也下降到13%;其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已占世界贸易的90%以上。据不完全统计,在这七轮谈判中仅达成关税减让的商品就达10万种。与此同时,世界贸易的总额增长了10倍以上。

  1986年在乌技圭举行的缔约国部长会议,决定发动第八轮多边贸易谈判,即"乌拉圭回合(UruguayRound)"谈判。

  "乌拉圭回合"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产生以来最复杂和最困难的一轮全球多边贸易谈判。其中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和欧共体之间的矛盾(主要体现在农产品补贴的分歧方面)、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矛盾(如保障条款和纺织品谈判)十分尖锐。

  这次最全面的一轮谈判在1993年12月缔结了一个协定,美国于1994年批准该协定。

  "乌拉圭回合"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参加谈判的有128个国家和地区,超过以往任何一轮多边贸易谈判,而更主要的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它的谈判范围和新制定的多边规则已经从传统的货物贸易领域扩大到服务贸易等新领域,8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展迫切要求建立一个面向未来的全球性多边贸易组织——世界贸易组织。1994年4月15日,谈判终于获得重大进展,并在摩洛哥签署了《世界贸易组织协定》。

  1995年12月12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128个缔约方举行了最后一次会议,宣告其48年历史使命的终结。自1996年1月1日起,世界贸易组织正式取代它,成为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全球性经贸机构。它的诞生对面向21世纪的世界经济贸易发展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在1947年美国加人时开始生效,到20世纪90年代初,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为116个签约国之间的合作提供了一个契约基础。另外30多个国家虽不是成员国,但它们遵守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规则所提出的多数规定。结果,在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进行再谈判时,它的规则已在80%的国际贸易中得到适用。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通过数轮的多边谈判,已经逐步扩张了多边贸易体制的范围,使得这种体制在影响的深度与广度上都有了发展。这主要表现在关税降低的范围的扩大。可以说,在东京回合之前,主要是发达成员国在降低关税;在东京回合的谈判中,一些发展中成员国也降低了关税;而在乌拉圭回合中,很多发展中成员国在降低关税方面也作出了重大承诺。其次,乌拉圭回合的多边贸易规则还从货物贸易领域扩张到了服务贸易领域和知识产权保护领域。而且,直至东京回合,给予发展中成员国的差别待遇和更优惠的待遇能够得到认真和特殊的关注,但是,乌拉圭回合却极大地淡化了这种关注。以前,发展中国家只承担较低水平的义务;现在,这种待遇只是对于极不发达国家适用,贸易自由化的承诺普遍适用于所有成员国,发展中国家只是对这些待遇享有更长的实施期。这些改变虽然会在客观上伤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但是,也反映了多边贸易体制在向真正意义上的多边贸易体制方向推行。[page]

  而正是这种关注的减少使得东京回合达成的一系列协议中也出现了多边程序削弱的迹象。一些协议并没有根据非歧视原则适用于所有的GATT成员,而是只适用于那些接受协议的成员。发展中国家只有极少数的几个加入了这些协议。乌拉圭回合的结果包含了东京回合的大多数协议,并在WTO成员中普遍实施;但仍有一些协议只适用于接受这些协议的成员。而在服务贸易协议中又明确规定,允许背离最惠国待遇原则。此外,大的区域性贸易集团逐渐形成,它们被允许在本贸易区内相互取消关税而不给予其他成员国同样的待遇。这样,除非他们愿意为维护多边贸易体制而努力,否则这种大的贸易集团的形成很可能会严重危害多边程序。消除这些消极因素的措施除了要对WTO协议的内容加以综合地、认真地实施外,还必须保证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公正性、客观性和中立性;发展中国家应尽快调整产业结构,减弱WTO规则的普遍适用造成的冲击;发达成员国在经济发展中也应该表现出自信和耐心,以便保持弱小国家对多边贸易体制的效率和有效性所抱有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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