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万家济南出售过期水果遭投诉
导读:
“华润万家”蓝莓超过保质期?
众广场人防店客户部经理:生鲜食品以新鲜程度来区分,与保质期没有关系
本报1月9日讯(记者 张铮)市民刘先生日向党报热线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自己1月2日中午在华润万家购物广场济南大众广场人防店超市购买了4盒精品蓝莓,回家后发现标签上的保质期是去年12月25日,刘先生认华润万家购物中心济南大众广场人防店超市不该出售过期水果华润万家购物中心济南大众广场人防店相关负责人表示,刘先生对所购精品蓝莓保质期的理解有所偏差,按照规定,生鲜食品只能以新鲜度加以区分,与保质期没有关系,目前店里正准备与刘先生当面协调处理此事。
在刘先生给记者提供的购物发票上,记者看到,刘先生购买了4盒125克装精品蓝莓,每盒零售价为25元,购买时间为2012年1月2日。刘先生介绍,他买的4盒精品蓝莓包装标签上写有“包装日期2011.12.22,保质日期2011.12.25”字样。“买的时候也没仔细看,回到家看到标签才发现已经过保质期了,华润万家超市怎么能把过期水果卖给顾客呢?”
“这蓝莓是进口的,上面都是英文,产地是智利。”除保质期问题外,刘先生还对所购精品蓝莓是否具有合格的检验检疫手续产生怀疑,“般进口产品上应该贴相应检验信息的中文标签,可是这4盒蓝莓上都没有,只有华润万家超市自己贴的标签。”刘先生表示,当他发现蓝莓已过保质期后,立即打电话给华润万家购物广场济南大众广场人防店,得到答复是“职工把标签打错了,本来就不应该打标签,水果没有过保质期一说”。今天记者从刘先生那里了解到,最近几天华润万家购物中心济南大众广场人防店一直有工作人员打电话给他,不过“负责水果这块”的经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与刘先生联系处理此事。
华润万家购物中心济南大众广场人防店客户部经理段先生(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生鲜类食品像蔬菜、水果等,与经过加工的食品关于“保质期“的说法不是同一概念,按照国家规定,生鲜食品以新鲜程度来区分,“与保质期没有关系”,“生鲜食品刚拿出来的比较新鲜,价格贵一点,晚上新鲜度低一点,就打个折卖。”段先生还表示,刘先生和他联系过,店里正在协调此事,还没给刘先生回电话。“我们希望客户拿着买的东西来店里,当面协调一下这事。”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本报讯(记者任羽中)昨天,工商卢湾分局查处了《食品安全法》自6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的本市首起食品案件。乐购超市卢湾店因销售过期食品,被依法查处,并按照《食品安全法
当事人若网购到不合格食品,是可以向商家进行索赔的,其可以同时向食品生产商或者经营商要求赔偿。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
酒吧是不可以开餐饮类的发票,因其营业执照中没有餐饮经营许可,一般仅有酒类饮料的经营许可,可以开具娱乐业发票。我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
蛋糕店需要办理的证件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从业人员还应当有健康证,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经营者没有营业执照贩卖食品的处罚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需要的材料有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