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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权利的瑕疵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2 09:05:42 人浏览

导读:

票据权利的瑕疵的四种情况:伪造、变造、更改、涂销,想知道更详细的内容吗?跟着小编去探索。一、签章瑕疵签章是指在票据上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如,法人签章为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

  票据权利的瑕疵的四种情况:伪造、变造、更改、涂销,想知道更详细的内容吗?跟着小编去探索。

  一、签章瑕疵

  签章是指在票据上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如,法人签章为“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

  (1)票据上有伪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

  (3)没有代理权而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

  (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二、变造票据其他事项(除签章)

  票据的变造是指无票据记载事项变更权限的人,对票据上记载事项加以变更,从而使票据法律关系的内容发生改变。被变造的票据有效。

  (1)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

  (2)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

  (3)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还是变造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三、票据的更改

  票据的更改时有权人变更,如出票人修改票据金额。

  (1)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2)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营房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四、票据的涂销

  票据涂销是指将票据上的签名或者其他记载事项涂抹消除的行为。

  (1)权利人故意所为的票据涂销行为,其实质是票据内容的更改。涂销的事项若为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其后果为票据无效。

  (2)权利人非故意所为的票据涂销,涂销行为无效。票据依未涂销的记载事项发生效力、

  (3)非权利人所为的票据涂销行为,发生票据伪造、变造的法律后果。

(责编:白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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