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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的员工怎么维护自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9 07:46:10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当企业遭遇破产,该企业的职工要怎么维权保证自己的权益呢?以下由法律快车编辑为你介绍。当自己所在的企业遭遇破产,职工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包括:1、坦然面对劳动合同被提前终止的事实,努力重新就业。2、对被拖欠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

  核心内容:当企业遭遇破产,该企业的职工要怎么维权保证自己的权益呢?以下由法律快车编辑为你介绍。

  当自己所在的企业遭遇破产,职工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包括:

  1、坦然面对劳动合同被提前终止的事实,努力重新就业。

  2、对被拖欠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职工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延伸阅读:

  失业保险申请方法

  单位退工后,凭退工单、劳动手册等证明,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失业登记,符合领取条件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然后根据街道通知的时间、地点到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核定待遇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领取期间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指从办理申领手续当天起至对应月份的前一天。例如,2月8日申领3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是2月8日至5月7日。如果本人主动要求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或重新就业办理用工手续后,被自动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原来的领取期间按月份减少。例如,6月3日申领2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是6月3日至8月2日,7月份(不论哪一天操作)暂停后,领取期间即修改为6月3日至7月2日。从7月3日起暂停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未申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予以保留,以后要求领取的,可再次申领。重新就业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后又再次失业,应当将其剩余期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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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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