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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员工补缴社保的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5 19:20:37 人浏览

导读:

社会保障制度是一项很伟大的制度,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为正式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义务,如果有证据证明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单位补缴的,那单位员工补缴社保的程序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社会保障制度是一项很伟大的制度,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为正式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义务,如果有证据证明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单位补缴的,那单位员工补缴社保的程序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单位员工补缴社保的程序

  1、用人单位提交申报资料给市社会保险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科工作人员初审(用人单位不能现场提供工资收入凭证原件资料或工作人员对用人单位提供的申报资料有疑问的,经稽核科(1号窗口)实地稽核确认属实后,再行办理);经初审符合补缴条件的,制定补缴社会保险费计划,由科室负责人复审后打印《遂宁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一览表》。初审不符合补缴条件的,工作人员应书面告知原因;

  2、养老科工作人员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一览表》交稽核科负责人复核,复核不通过的,退回养老科,并由养老科一次性告知用人单位原因。复核通过的,报分管领导审核;

  3、信息统计科根据补缴实际情况每月安排两次补缴公示,每次公示时限为5天;

  4、公示结束后养老科工作人员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养老科工作人员为用人单位打印《社会保险法限期补缴通知》并请用人单位经办人员签字确认。

  二、单位为员工补缴社保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填报《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补缴期间的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补缴期间的职工原始工资表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补缴期间含工资发放情况的原始会计凭证(装订成册)。

  需要补缴的费用=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滞纳金+利息。

  区县参保建议咨询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或拨打当地12333咨询。(异地需加区号)

  三、单位不缴社保费,可否起诉要求补缴

  你可以通过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的方式,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监察部门督促公司为你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但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用。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社会保险法第63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职工认为用人单位有未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行为的,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

  可见,责令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属于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职责,不属于法院的职责,在用人单位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可以由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法通知银行扣缴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劳动者个人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用的诉求,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当然,在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劳动者如果起诉用人单位要求赔偿相关损失,则是可以受理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单位员工补缴社保的程序”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介绍,相信大家对单位员工补缴社保的程序以及所需要的材料都有了基本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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