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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0 15:14:17 人浏览

导读:

全国人大常委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4日在京举行,正式启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指出,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实施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重大课题,是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普遍关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党中央、国务院历来是十分关心和重视教育事业的。从去年元月1日起中央财政专门拨款给义务教育阶段的老师发放了绩效工资,在今年的第26个教师(jiaoshi)节,胡锦涛主席看望师生时充满感情地说:“长期以来,广大教师(jiaoshi)和教育工作者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实履行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辛勤耕耘,默默奉献,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付出了大量心血,作出了巨大贡献。”“党和人民感谢你们。”温家宝总理也强调,办好农村教育,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特别要重视和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高农村教师待遇,让广大农村教师留得注干得好、受尊重。但是,一些地方职能部门有些领导却不把广大教师放在心上,他们既当婊子又立牌坊。他们在公共场合或教师节座谈会上大谈教师职业如何光荣、崇高、受尊重,教师是天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要关心教师的生活,要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等等,但是背地里却将黑手伸向了教师的腰包,他们只作秀、乱作为,教育主管部门盖一个章,签一个字就产生钱。一个县少则三四千教师,多则五六千教师,一下子就可“创收”数万元,数十万元,这是不是刮教师身上的油?因此,在一些地方,“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这些话,总是苍白得没有一点血丝。
  笔者认为,无论是普调工资,普级工资还是职称评审都是有关部门一项份内的经常性工作,就像教师给学生上课、批改作业、家访、辅导等工作一样。教师的尊严屡受侵害,各种强加在教师头上的不合理收费成了一块心病,广大教师对此很有意见。

'3)工伤医疗期(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或者评残后旧伤复发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巧顾工伤赔偿栏目为您介绍了工伤事故中工伤赔偿的问题,对于工伤赔偿的标准、工伤赔偿的程序和工伤赔偿的注意事项。另外还有工伤待遇工伤认定等相关知识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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