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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报警讨要身份证 老板就借机扣工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9 09:00:00 人浏览

导读:

给客户家做了10天家政服务员,客户明明支付了服务费,但作为家政服务员的焦翠平却一分钱也未得到。近日焦翠平向12351职工服务热线求助,要求她曾服务的北京丽佳宝母婴看护中心向自己支付拖欠的10天工资400元。员工报警老板拒付工资去年7月,46岁的山东大姐焦翠平来

  给客户家做了10天家政服务员,客户明明支付了服务费,但作为家政服务员的焦翠平却一分钱也未得到。近日焦翠平向12351职工服务热线求助,要求她曾服务的北京丽佳宝母婴看护中心向自己支付拖欠的10天工资400元。

  员工报警

  老板拒付工资

  去年7月,46岁的山东大姐焦翠平来到北京丽佳宝母婴看护中心工作。双方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却口头商定该中心负责焦翠平的住宿,并替她找活儿。双方约定,客户将服务费交给中心,中心扣掉20%的费用后,其余给焦翠平作为工资。

  不久,该中心为焦翠平介绍了一单活儿:每天上午到周女士家打扫卫生,并协助保姆照看小孩,周女士按每天50元钱向中心支付服务费。可没想到,刚工作了10天,焦翠平接到老家的电话,说儿子要订亲,让她赶紧回去。周女士很理解,同意其走。但希望再换一个人来。由于焦翠平的身份证被押在中心,所以在该中心不给身份证的情况下,焦翠平拨打110报警。

  焦翠平向记者介绍,警察来了之后,经过协商,该中心杨经理答应当天客户结完账后,把身份证和10天的工资给付焦翠平。但实际上,最后只把身份证还给了焦翠平,并没有支付工资,理由是“焦翠平报了警,所以这个钱就不给了。”

  听了焦翠平的介绍后,记者随即拨打了该中心杨经理的手机了解情况,杨经理一再强调焦翠平“撒谎”,但具体撒什么谎她让记者问焦翠平。杨经理承认中心没有给焦翠平10天的工资,说是对其“撒谎”的惩罚,后来称“她把警察找来,所以要扣她的工资”。接着杨经理以没时间接受采访为由,挂断了记者的电话。

  而采访中,焦翠平对杨经理所称的“撒谎”却一头雾水,毫不知情。

  工资被扣

  可向劳动部门举报

  采访中,有法律人士认为,身份证是公民的个人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所以用人单位无权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本案中,因为自己的身份证被看护中心扣押,在对方不给的情况下,焦翠平拨打110报警是其维护自己权益的合法行为,并无不妥。

  另外,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规定,看护中心应向焦翠平及时支付10天的工资,因为焦翠平报警就拒付工资,北京丽佳宝母婴看护中心的这种行为不合法,焦翠平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午报记者王香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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