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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哪几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0 11:57:17 人浏览

导读: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对方而约定的考察时间,它是整个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不同的合同期限可以约定不同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满1年不满3年的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哪几种?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劳动合同期限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对方而约定的考察时间,它是整个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

不同的合同期限可以约定不同的试用期:

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

2、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3、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4、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5、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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