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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特殊劳动群体农电工的保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3 07:38:53 人浏览

导读:

农电工是农电体制改革前为农村生产、生活供电服务的乡镇电管站人员或者在供电企业上班未没列入正式工行列的人员一种称呼。农电工的称谓只是行业里的一种沿用习惯称呼,法律意义上讲,只要提供了劳动,就只存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这是法律意义的概念,提起

  农电工是农电体制改革前为农村生产、生活供电服务的乡镇电管站人员或者在供电企业上班未没列入正式工行列的人员一种称呼。农电工的称谓只是行业里的一种沿用习惯称呼,法律意义上讲,只要提供了劳动,就只存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这是法律意义的概念,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时只存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称呼,不会考虑到你是农电工、正式工、临时工、合同工等。

  农电工作为一名劳动者权益被侵害的几种情形:

  一、不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与职工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三、用工单位采取领导谈话、亲友劝说、威胁开除等手段,蒙骗、胁迫职工填写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

  四、强迫工作10年以上职工与劳务派遣或其它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五、解除原来的书面劳动合同后与其他民营电力公司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

  六、在与职工解除原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原劳动合同没有要求劳动者续签的情况下,均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目前农电工作为一名劳动者的认识误区

  一、认为仍在电力企业工作,仍为电力企业职工,只要有工作就可以了,工资不少给,其他无所谓了。也只能这样了。

  二、过于迷信电力企业领导的说法,领导说不侵权就不侵权,领导让签订什么样的合同就签订什么样的合同。

  三、观望态度严重,对企业心存幻想。别人都不主张自己的权益,自己也就主张了,主张了也没用。

  农电工维权原则

  1、自愿:维权是与全体农电工权益息息相关的事,每个农电工理应积极支持,呼吁广大农电工积极参与,对不愿参加的农电工也不能强迫,但是,那些讨好巴结帮助损害农电工合法权益的“农电工”,其用心值得深思,希望广大有正义感的农电工擦亮眼睛,明辨是非。

  2、坚持:农电工维权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有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在农电工会没有成立或农电工会成立过程不民主之前,维权代表的形式不会解散,不管有没有维权活动,维权代表每周至少要召开一次例会,目的是为了收集情况,稳定维权形势。

  3、坚定:农电工地维权行为势必要承受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所有参加维权的农电工都要秉承“行动往最好的方向努力、思想往最坏的方向准备”地维权思路。行动往最好的方向努力,是指在维权过程中,心态要平和,言行要柔和,力争通过讲情说理沟通交流等文明方式感化领导,达到既要解决问题,又不伤害感情的目的;思想往最坏的方向准备,是指我们的合法要求领导不理不睬不诚信,乃至打击报复恐吓,我们要有破釜沉舟的思想准备。特别是维权代表,除了要承担打击报复恐吓的风险之外,还要耗时耗费伤感情听闲话,所以,维权代表都要具备当代表“既是荣誉、又有责任”的观念。荣誉是因为我们义务为大多数人谋利益,是在体现人生的价值,我们的思想是高尚的,行为是纯洁,势必得到正义之士地认可尊重;责任是因为大家把信任给了我们,我们不尽心尽力把事情办好就会愧对这份信任。

  4、团结友爱:凡自愿参加维权的农电工特别是维权代表,皆正直忠义之士,维权时我们是一个整体,维权之余我们是一家人,我们要用团结友爱向歧视农电工之辈宣示:农电工也要幸福,农电工也有尊严,农电工的幸福和尊严必须得到尊重。

  5、公开: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正大光明的事情,没有必要躲躲藏藏,应该理直气壮地进行,这样既可鼓舞全体农电工的士气,有不给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机,同时,维权是涉及全县几百名农电工权益的大事,问题解决好了,农电工才能安心工作,因此,维权是公事,不是私事。

  6、理性:参加维权的农电工要保持冷静的头脑,切忌急躁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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