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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口没有医疗期 拒绝员工保胎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0 02:21:31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孕期女职工相关权益的保护问题不断引起人们的关注。而一些用人单位却千方百计地“钻法律的空子”,在女工怀孕后侵害其权益。孕期女职工保胎遭遇侵权后怎样寻求帮助?孕期女工遭受的侵权主要集中在不给保胎假、不支付生育费及趁机解除劳动合同等三方面。

  核心内容:孕期女职工相关权益的保护问题不断引起人们的关注。根据《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受特殊保护。而一些用人单位却千方百计地“钻法律的空子”,在女工怀孕后侵害其权益。孕期女职工保胎遭遇侵权后怎样寻求帮助?孕期女工遭受的侵权主要集中在不给保胎假、不支付生育费及趁机解除劳动合同等三方面。

  案情

  王女士是一家公司的出纳,今年年初她发现自己怀孕后,到医院进行例行检查,医生说她的情况不太稳定建议其休假安胎,并给她开了半个月的假条。当她拿着假条到公司请假时却遭到了拒绝,原因是工龄太短,不能享受长期休假。实际上她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一年半。

  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给王女士缴纳任何社会保险。在王女士提出请假和怀孕生育期间的医疗待遇后,公司的答复是要么继续上班,要么离职走人。目前,王女士手头的证据只有在为公司经办相关财务时的账单。

  评析

  依据《关于企业职工医疗期的规定》规定,医疗期根据职工本人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可以享有3至24个月的医疗期。黄虓进一步解释,其中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所以,本案中,王女士所在公司拒绝她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

  另外,虽然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王女士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那么该公司不仅要承担为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的义务,还应当按规定安排王女士享受医疗期待遇。

  此外,王女士现在处于孕期,公司不能随意辞退,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快车知识普及

  1、保胎假怎么请?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1982年,现在有效)中规定,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这个文件虽然当时针对的是国有企业,但是现在企业都在参照这一精神,对于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胞胎休息的,可以请保胎假,保胎假按照病假待遇处理。

  2、关于上海怀孕保胎假有什么规定?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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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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