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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工伤职工就医期间食宿补助新标准出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1 18:00:12 人浏览

导读:

记者昨日从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了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工伤职工就医诊疗工作,锡林郭勒盟日前制定了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以及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支付标准。工伤职工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支付标准:

  记者昨日从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了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工伤职工就医诊疗工作,锡林郭勒盟日前制定了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以及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支付标准。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支付标准:在盟内住院治疗的每人每天15元;经社保经办机构同意转往盟外治疗就医的,在区内每人每天20元、区外每人每天25元;住院伙食补贴以出院诊断记载的住院天数为准计算。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支付标准:经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转外地就医(含统筹地区内转诊),可凭火车票、船票、汽车票每次就医报销一次工伤职工本人的往返交通费,其中不含火车软卧票和飞机票,却因伤情需要,乘坐火车软卧和飞机转院治疗的,须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同意;经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转外地就医(含统筹地区内转诊),门诊治疗最长期限为5天,住宿费报销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120,在报销标准上限以内的凭证报销,往返路途及门诊治疗期间,伙食补助费盟内每人每天15元,区内每人每天20元,区外每人每天25元,门诊治疗超过5天未能住院治疗的,住宿费、伙食补助用超出部分不予报销;经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外地协议机构安装配置或更换辅助器具的,报销工伤职工本人往返交通费及伙食补助费,标准按转外地就医规定执行,协议机构能够提供住宿的,工伤职工住宿费每人每天按25元补助,不能提供住宿的,按转外地就医住宿费标准执行,器具装配训练时限按行业标准规定执行。

  工伤职工住院、转院就医由于伤情需要护理的,护理人员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具体支付标准由用人单位制定。

  延伸阅读:劳动保险 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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