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导读:
对于工伤死亡赔偿金,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扣除办理工伤死亡职工丧事丧葬补助金不足部分之后,剩余的部分参照继承法关于继承人的范围确定,考虑与受害人的关系、劳动能力及共同生活紧密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进行分配。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工伤死亡赔偿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一、工伤死亡赔偿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1、死亡赔偿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分配中,都是按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配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二、工伤死亡赔偿项目标准
1、2017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672320元
计算公式:33616元/年*20年=672320元
33616元为201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
备注:
201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31195元/年*20年=623900元;
2015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8844元/年*20年=576880元;
2014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6955元/年*20年=539100元;
2013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4565元/年*20年=491300元;
2012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1810元/年*20年=436200元;
2011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19109元/年*20年=382180元(事故发生时间为2010年的);
2011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17175元/年*20年=343500元(事故发生时间为2009年的)。
2、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丧葬补助金=2014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
配偶: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
其他亲属: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
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但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工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而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三、工伤死亡赔偿金支付的方式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3、根据各省安全生产条例,除上述工伤保险待遇外的死亡赔偿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需要指出的是工伤死亡获得赔偿,不是死者的遗产,是对近亲属财产损失的补偿。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工伤死亡赔偿继承顺序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将竭诚解决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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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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