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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7 19:32:32 人浏览

导读:

按照规定,企业是要给每一个转正后的员工购买五险的,其中有一项就是工伤保险,为的就是为劳动者提供一定的保障。那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怎样的?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条件是什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何分配?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按照规定,企业是要给每一个转正后的员工购买五险的,其中有一项就是工伤保险,为的就是为劳动者提供一定的保障。那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怎样的?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条件是什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何分配?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标准

  第39条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因此该项赔偿具体计算方式即为19109*20=382180元。

  享受主体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3条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第5条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二、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条件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何分配

  国建立工伤保险制度后,对此的相关规定:《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应按照以下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标准发给。

  2、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百分之三十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百分之十。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全额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发给。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标准”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相信大家对于补助金赔偿标准、领取条件以及分配制度有了基本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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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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