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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北京事业单位考核合格可涨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8 12:37:01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2015年北京出台了事业单位考核新办法,事业单位将分类、分级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以上的可以晋升薪级工资,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北京市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新办法,对本市事...

  核心内容:2015年北京出台了事业单位考核新办法,事业单位将分类、分级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以上的可以晋升薪级工资,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北京市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新办法,对本市事业单位人员及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涉及超43万人的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采用新办法进行考核,新办法首次将考核对象细分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三种,而且提出考核要分别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开展。今后,年度考核结果将与事业单位考核人员调整岗位、晋升、奖罚等挂钩。

  考核原则:按照三类岗位分类考核

  据介绍,《办法》在事业单位考核内容、标准和考核程序上均体现了分类考核的特点,并决定根据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职责,按照不同岗位特点,确定重点考核内容,管理岗位人员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核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工勤技能人员重点考核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

  三类岗位均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细化考核标准,提出考核要求。

  此外考核方式被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三种方式,以全面考核工作完成情况。

  考核方法:专业技术人员分级考核

  《办法》明确规定,今后各单位将首次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成员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工会或群众代表组成。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还应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必要时可邀请行业内知名专家、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

  对于被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首次明确提出采取分级考核方法,即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的人员(副高职称及以下人员)由所在部门领导对其进行考核,专业技术四级以上的人员(正高职称人员),则由本单位考核委员会对其进行考核,并按照个人述职、综合评议、优秀公示、存入档案等程序进行。

  另外对被考核的管理、工勤技能人员,采取个人总结、部门评议、群众评议、委员会审议、优秀公示的程序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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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结果:合格以上晋升薪级工资

  《办法》还强化了对考核结果的使用,明确了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本年度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工作年限。其中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享受国家奖励规定中的其他奖励条款。

  此外,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将被诫勉谈话,限期改进,不能晋升薪级工资,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工作年限,如果连续两年考核均为基本合格的,降低岗位等级或调整岗位聘用。

  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降低岗位等级或调整岗位聘用,不能晋升薪级工资,取消其下一年度参加更高等级岗位竞聘的资格,对于不服从组织安排或安排到新的工作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可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不确定等次的工作人员,不能晋升薪级工资,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工作年限。

  以年度考核为依据,聘期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岗位存续的,如工作人员提出续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当与其续订。聘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聘期结束后,事业单位可不与其续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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