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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工资计算的方法和法律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7 14:16:45 人浏览

导读:

日工资的计算方法有两种:A、每月按平均法定工作天数21.75天计算。日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20.83天是按全年365天减去104个公休假日,再除以12个月计算求得。

  日工资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A、 每月按平均法定工作天数21.75天计算。

  日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

  20.83天是按全年365天减去104个公休假日,再除以12个月计算求得。

  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缺勤不计算为缺勤天数。

  B、每月按平均日历天数30天计算。

  日工资=月标准工资÷30

  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缺勤计算为缺勤天数。

  劳动法律根据: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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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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