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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工资分配改革严格收入分配管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7 01:43:16 人浏览

导读:

主持人:前不久,劳动工资研究所发布了《中国薪酬发展报告》,为什么选在这个时机发布?刘学民:发布《中国薪酬发展报告》是我们从事工资收入分配理论研究工作者的一个愿望。近年来,不少行业都适时发布了自己领域的蓝皮书,但薪酬一直没有蓝皮书,给理论研究和实际

  主持人:前不久,劳动工资研究所发布了 《中国薪酬发展报告》,为什么选在这个时机发布?

  刘学民:发布 《中国薪酬发展报告》是我们从事工资收入分配理论研究工作者的一个愿望。近年来,不少行业都适时发布了自己领域的蓝皮书,但薪酬一直没有蓝皮书,给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以及进行科学决策都带来不便。如果说过去全面推出中国薪酬发展报告的时机还不成熟的话,那么现在可以说是顺时应势:一方面对改革开放以来积累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践经验,需要进行系统总结和提高;另一方面正在进行的收入分配制度的深化改革,需要提供有力的理论和数据支持。所以,现在出版薪酬蓝皮书应该是恰逢其时。

  工资分配领域成绩与问题并存

  主持人: 《中国薪酬发展报告》简单地回顾了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的历程。那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带给我们哪些启示?

  刘学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给我们的启示也很多,但简要概括起来主要有:第一,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通过改革使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作用,以激发各种生产要素的活力,更好地调动各类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提高效率和效益。第二,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必须与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相适应。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之一,从属于、制约于经济体制改革,因此,必须始终坚持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第三,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不能超越或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改革的各个阶段及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要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更加协调地发展。第四,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必须把握时机与相关改革配套同步推进。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表明,单独进行工资分配改革很难取得实效,必须与其他相关改革配套进行,形成相互衔接、彼此联动的机制,确保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之上。

  主持人: 《中国薪酬发展报告》中有没有指出我国工资分配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

  刘学民:大家都知道,我国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存在着不少问题,特别是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正处于转轨时期,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主要表现在:

  一是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降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年下降。据劳动工资研究所使用资金流量表测算,2005年,劳动者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是 50.4%,2007年降为48.3%,下降2.1个百分点。

  二是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仍未得到有效缓解。由工资分配制度导致的收入差距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行业之间、组织内高管人员和普通员工之间。行业间,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从大行业划分看,2009年,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是金融业,为70265元,最低的是农、林、牧、渔业,为14911元,最高为最低的4.7倍,比1998年行业最高工资水平与最低工资水平之比2.35∶1,扩大了2.35倍。高管人员和普通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继续扩大。据上市公司2008年年报披露,全国百强上市公司高管2007年平均年薪为58.39万元,是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若加上股权激励,相差应该在30倍以上。

  三是工资分配领域制度尚不健全。一方面,普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尚未形成,低工资职工比例较大。据国家统计局1998年-2007年间数据分析,全国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了1.33倍,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两倍,但全部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仅提高0.83倍,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仅提高了0.84倍。另一方面,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之间工资分配关系也没有理顺,造成许多矛盾。

  四是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和手段不健全,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提高劳动者工资收入乃大势所趋

  主持人: 《中国薪酬发展报告》的研究中,对目前我国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形势作出了什么判断?

  刘学民:2010年,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下,我国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为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经济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2011年进一步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0年年初,我国经济率先走出金融危机的影响,走入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但此时世界经济形势并未显示根本好转,相反受希腊等国主权债务风险的影响,国际上出现了世界经济二次探底的声音。因此,在拉动我国GDP(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三驾马车中,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仍然是负数;内需对GDP贡献略有增长,但很不明显;而依靠投资拉动经济增长显然只是短期行为,不可能长期持续。只有让老百姓花钱,以消费拉动GDP持续增长才是最合理的。我国消费率偏低的根本原因是居民收入不高,尤其是普通劳动者的收入没有得到应有增长,导致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比重、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持续下降。因此,通过深化改革,提高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比重,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增加居民收入,既是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的需要,也是促进我国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要求。

  另一个十分重要的宏观经济社会背景是,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并且呈继续拉大趋势。具体表现在:一是城乡收入差距拉大。197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当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57倍,2008年扩大到3.31倍。二是地区收入差距拉大。1995年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相当于最低的2.24倍,2008年扩大到2.69倍。三是行业收入差距拉大。1978年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相当于最低的1.81倍,2008年扩大到4.77倍。四是人群收入差距拉大。2003年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全部年收入,最高收入户相当于最低收入户的5.58倍,2008年扩大到5.99倍;2003年不同收入组农户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高收入户相当于低收入户的7.33倍,2008年扩大到7.53倍。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因收入分配和保险福利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占劳动纠纷的65%以上,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深化工资分配改革、提高劳动者工资收入,不仅是贯彻 “以人为本”管理理念、实现普通劳动者体面劳动的需要,也是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

  政府调控工资可多管齐下

  主持人:在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中,政府可以从哪些方面作出努力?

  刘学民: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调控工资的最直接手段就是法定最低工资标准。2010年是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下滑后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年,到年底,全国有30个省 (区、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平均为870元,增长幅度平均为22.8%。除了调高最低工资标准之外,全国29个省 (区、市)发布并调高了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上线平均增长幅度比上年提高3%左右,基准线平均增长幅度比上年提高2%左右。同时,各地在制定政策时也都强调,各类企业在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时,应当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的工资水平。

  2010年,国家多部门联合,上下一致推动工资集体协商,使我国劳动关系双方共同参与的工资协商机制的建立得以稳步推进,努力实现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发展逐步提高、企业凝聚人心发展动力充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多方共赢。通过推动地方立法或党政制定下发文件,提供机制和法律保障,是各地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共同法宝。截至2010年6月,全国已有13个省 (区、市)以党委或政府名义下发文件,推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23个省 (区、市)人大或政府制定了 “集体合同规定”或 “集体合同条例”。在国家有关政府部门、各地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工资集体协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有关政府部门还采取措施加大了对垄断行业工资增长的调控力度:一是通过制定工资指导线上线限制垄断行业工资增长。二是建立健全垄断行业工资增长约束机制。

  此外,为惩治恶意欠薪, 《刑法修正案 (八)》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也采取了相关措施。

  公众对工资增长预期仍然很高

  主持人:那么,2011年的工资分配将会呈现什么情况?

  刘学民: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 “十二五”时期,要进一步深化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扭转职工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形成合理的企业职工收入分配格局。

  从经济发展和工资增长趋势上看,预计2011年我国经济仍将保持较快增长势头,但相对2010年将有所减缓,GDP增速将由2010年的10.3%降至8%左右,全年CPI(消费者物价指数)将达到4%左右。在这样一个宏观经济背景下,社会公众对深化工资分配改革及工资增长的预期仍然会很高,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对普通劳动力的需求旺盛,普通劳动者特别是生产一线工人的工资仍将保持较快增长;作为推动普通劳动者工资增长的重要手段,工资集体协商的作用将逐步提升;垄断行业工资和国企高管薪酬的过快增长将逐步得以遏制,央企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将逐步放缓,其他经济类型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将逐步提速;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将逐步健全,农民工工资拖欠和克扣现象将逐步消除;收入分配差距将逐步缩小,和谐社会根基将逐步扎实。从工资增长水平上看,2011年预计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但相对2010年也将有所减缓。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积极稳妥

  主持人:通过撰写 《中国薪酬发展报告》,您有什么体会?

  刘学民:体会很多,我想至少有三点值得我们特别关注。

  一是收入分配中的问题要引起足够重视。我国工资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大家高度关注的、反映强烈的、急需解决的问题,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特别是法规的滞后以及宏观调控体系的不健全,还远没有得到切实有效的解决。比如2010年度舆论反复报道的、人民热切期盼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最终并没有如愿出台,限制垄断行业工资增长、缩小工资分配差距似乎并没有完全实现人们的预期目标,在经济企稳回升的情况下人民期盼的工资提高也并没有随愿达到期盼的高度,而在快速增长的物价面前人民似乎感觉到工资不曾上涨,如此等等问题,都有待我们继续探求破解之道。

  二是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任务异常艰巨。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牵涉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是各项体制改革中最富挑战性的改革。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新的发展时期的重要标志是国家更强大、国民更富裕、社会更公平。我国 “十二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纲要明确提出,要坚持民生优先,完善就业、收入分配、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要达到这个目标,重要的是要在实现社会收入分配的合理与公平上下工夫,统筹搞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

  三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步骤要积极稳妥。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是各项体制改革中最富挑战性的改革,也是一道世界性难题。从古至今,无论中外,一切朝代更迭、政权交替,归根结底都取决于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与合理。但从理论和实践上看,这是一个尚未根本解决的重大课题,需要我们深刻认识和积极探索。当前,我国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由于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使得收入分配问题格外特殊、异常复杂,社会反应十分敏感,成为当今争议最大、关注度最高的难题。特殊的国情、特殊的发展阶段和特殊的问题,决定了目前我国的薪酬分配是一个典型的发展中国家的分配形态,它不可能像发达国家那样有相对成熟、固定的分配模式,也不可能像有的人所苛求的或有的人所企盼的那样尽善尽美,有中国特色的制度性分配模式仍处于探索和发展之中。因此,我们不能把分配问题简单化、短期化,在方案的设计上必须照顾到各方面的合理诉求和职工切身利益,协调好各阶层、各利益群体的利益,防止一哄而起或给社会稳定或给企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要通过多种形式在全社会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十二五”规划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提出明确要求。我们在改革的步骤上既要积极,又要稳慎;既要把握力度,又要把握节奏;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为构建一个既有效率又有公平、适应现阶段我国国情、有中国特色的收入分配制度贡献我们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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