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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条例修改 非深户员工有望在深领养老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8 05:25:23 人浏览

导读:

10日下午,深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行到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座谈,热议目前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难点问题。我市年内拟调研并制定多项就业、社保新政策,包括修改养老保险条例,解决非深户籍员工在深享受养老保险问题;开展医疗保险病种偿付试点;启用零就业家庭就

10日下午,深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行到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座谈,热议目前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难点问题。我市年内拟调研并制定多项就业、社保新政策,包括修改养老保险条例,解决非深户籍员工在深享受养老保险问题;开展医疗保险“病种偿付”试点;启用“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等。

已提出修改养老保险条例的报告

按照我市现行政策,非本市户籍员工在本市退休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应在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费。部分在深圳工作的非户籍人员工作关系仍保留在内地,离开深圳时其养老保险关系应当按规定转回内地,并在工作关系地享受退休待遇。由于地区发展不平衡,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和衔接往往存在障碍。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这一问题,建议完善外来员工养老条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目前已向市政府提出修改养老保险条例的报告,非深圳户籍员工在深圳享受养老保险的问题可望通过条例的修改得到相应解决。

今年下半年将研究“病种偿付”

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社会医疗保险某些方面规定已变得不大切合实际且较难操作,如社保病人每次住院费用限额。社保规定轻病不能住院,结果重病人和长时间住院者比例增多,导致住院费用急剧增高,远远超过社保给医院定的每次住院费用限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答复,今年下半年将就“病种偿付”开展研究,并将选取3至5个病种进行试点,以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结算办法。

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行动

针对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爱困难失业人员共建深圳援助平台的议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采取多项措施。包括开展全市失业人员的普查,为有针对性开展就业援助提供基础依据;全面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行动,启用《“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加大公共就业服务力度;建立并完善就业岗位开发工作机制,建立就业工作资金投入的长期制度。

正筹建劳动保障监察系统

针对部分企业非法用工以及企业用工难的问题,市政协委员倡议建立劳动信用体系。提案中提到,一方面部分企业存在欠薪、超时加班、未购买社会保险等情况,另一方面也存在部分员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或窃取核心技术等问题。为此,我市正筹建一个全市的劳动保障监察系统,依据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违法的严重程度以及诚信状况进行记录,以单位是否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否延长劳动时间等条目为诚信指标,记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状况,并依此对不同的单位实行诚信记录分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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