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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支付抚养费的处理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1 12:02:42 人浏览

导读:

父母双方即使离婚了,对子女的抚养还有有义务的,如果一方不抚养,另一方是可以要求给付抚养费的,但如果一方实在是给不出抚养费的话,那该怎么办?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无力支付抚养费的处理方式?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父母双方即使离婚了,对子女的抚养还有有义务的,如果一方不抚养,另一方是可以要求给付抚养费的,但如果一方实在是给不出抚养费的话,那该怎么办?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无力支付抚养费的处理方式?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无力支付抚养费的处理方式

  如果收入不高,可以要求减少,具体双方协商决定,也可以找其他方式补偿,法律只能强制执行有能力支付但是拒不支付的情况。

  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

  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二、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免吗

  1、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

  三、拖欠抚养费可以拒绝探望吗

  抚养费义务与探视权相互独立,即使一方未支付抚养费,另一方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对方探视小孩,除非其探视会危及子女的身心健康,否则该权利不应被剥夺。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另行起诉,要求依法对子女进行探望。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无力支付抚养费的处理方式的内容,由此可知,无力支付也就是没有能力支付,如果收入不高,可以要求减少,具体双方协商决定,也可以找其他方式补偿,法律只能强制执行有能力支付但是拒不支付的情况。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网站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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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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