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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5 23:38:43 人浏览

导读: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房东和租客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房东和租客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则构成违约。下面由法律快车编辑在这里详细介绍。

  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

  房东和租客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则构成违约。

  租房押金不能直接扣除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一两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要提前解约,很多房东会直接扣除之前的押金。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

  房东的法律权益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造成的损失谁承担

  因承租人根本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出租人要求承租人赔偿其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等实际损失的,可予支持,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因出租人根本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赔偿其另行寻找替代房屋周转期间所受损失的,可予支持,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损失具体数额不能确定的,可以推定为租赁房屋闲置期间或寻找替代房屋周转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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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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