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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重大误解撤销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9 00:39:04 人浏览

导读:

在实践中,合同相对人因重大误解签订合同,违反了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及时撤销将会带来巨大的损失。我国法律对因重大误解做出的民事行为撤销作出了相关规定,那么民法总则重大误解撤销条件是什么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整理探讨。

  在实践中,合同相对人因重大误解签订合同,违反了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及时撤销将会带来巨大的损失。我国法律对因重大误解做出的民事行为撤销作出了相关规定,那么民法总则重大误解撤销条件是什么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整理探讨。

  一、民法总则重大误解的概念

  重大误解,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误解既可以是单方面的误解,也可以是双方的误解。

  二、民法总则重大误解撤销条件是什么

  1、必须是表意人(即作出意思表示的当事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首先,表意人要将其意思表示表达出来(体现在合同条款中),否则无从评价其是否存在着误解问题。其次,表意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因为误解所造成的,即表意人的错误认识与其作出意思表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2、必须是对合同的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重大误解必须是对合同的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并导致了合同的订立,从而使当事人能主张撤销合同。在法律上,一般的误解并不都能使合同撤销。我国司法实践认为,必须是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发生误解才构成重大误解。因为在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发生误解的情况下才可能影响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可能使误解的一方的订约目的不能达到。

  3、误解是由误解方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到对方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在通常情况下,都是由表意人的自己过失行为造成的,即由其不注意、不谨慎造成的。如果表意人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则不能按误解处理。任何人都应当对其故意行为负责,如果表意人在订约时故意保留其真实的意志,或者故意与对方订立看似与实际不符的合同,或者明知自己已对合同发生误解而仍然与对方订立合同,均表明表意人希望追求其意思表示所产生的效果,在此情况下并不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因此不能按重大误解处理。

  4、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有可能对误解人造成较大损失。正是由于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发生认识的错误,并基于此种错误认识而订约,必然会影响到其所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因此才能称为重大误解。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误解会给误解方造成一定的损失,法律正是从保护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误解方的利益出发,才允许其撤销或变更合同。

  三、重大误解撤销期限

  我国《民法总则》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灭失。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民法总则重大误解撤销条件是什么进行的整理探讨,当事人如果产生重大误解违背真实意思表示而作出的民事行为应及时行使撤销权,我国对撤销权的行使有期限限制,超出期限将会导致利益受到损失,且面临撤销权灭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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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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