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终止 > 合同解除 >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8 11:19:15 人浏览

导读: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

  我们知道,拥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的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一方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进行相关问题的协商。那么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协议解除,即劳动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单方解除即亨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1)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3)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

  (1)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

  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三、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

  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知识,可以在法律快车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

(责任编辑:范小凤)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