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购房定金!
导读:
房子意外被卖定金却不退 开发商称违约
“不买房子了,定金为啥不退给我?”省城的许女士一直闹不明白,因为过了付款期限,开发商不但把她看好的房子卖给了别人,连预付的2000元定金也不退还。
冲动:借钱交定金
合肥的许女士选中了位于长江东路与琅琊山路路口的南都云庭,因为不识字便委托妹妹金女士9月1日前往看房。简约的设计、合适的价格让金女士动了心。见金女士比较满意,售楼人员建议她现场付款买房,由于现金没有带够,金女士决定过几天再来看看,毕竟买房是件大事。
正准备离开的时候,售楼人员告诉她现在房子卖得很好,等下次来可能已经卖完了,这句话让金女士犹豫起来,售楼人员建议可以先付定金过几天再来看。金女士说“我以为只是付个定金,没有什么关系,就跟朋友借钱交了2000元定金。”
意外:房子被卖掉
因为亲戚出了车祸,金女士一直在外地照顾等到病人,想起对方曾经告知须在10月4日之前交剩余房款,逾期不退定金,她赶紧给售楼人员打了电话,“我实在赶不回来,又觉得公摊面积小了点,如果有人买我就不要了。”
谁知等金女士10月份回到合肥,自己看好的房子已经被人买走,但没想到买房的定金也被“没收”了。
于是她多次找到售楼人员,要求要回当初的定金,但是对方表示不可能退还。金女士很委屈,“我并没有签认购单,更不要说什么合同了,对方只给了个收据,怎么说不退就不退了呢?”。
开发商:违约不予退还
记者找到了售房给金女士的售楼小姐吴某,她称交定金的时候已经明确告知,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补足房款,逾期不退定金,收据上也写明了这一点。“你们找我也没有用,定金已经全部移交给了开发商,我们只是销售代理商。”吴小姐建议金女士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合肥南都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的解释是,因为金女士逾期没有交剩下的房款,属于违约行为,所以不予退还定金。该负责人认为虽然没有签订购房买卖合同,但是收据具有同样的法律约束,“都有我们单位的盖章。”
律师:没签认购单可退
记者了解到,关于购房定金退还的问题比较多见,很多人付完定金后因为某一个条款不合适,便有退房的打算。律师说:“有的定金高达几万块,很多人想要回来,一般都是协商解决,开发商考虑到影响,基本上都会予以退还,很少有诉讼情况。”
逾期不付房款导致拿不回定金也是其中的一种现象,至于定金是否能退,首先需要看在交定金时与开发商的协议约定,有协议依协议条款执行,同时在实际中可以和开发商沟通协商。
律师表示,金女士逾期没有付款,开发商有权将房子卖掉,但是因为并没有签订购房认购单,金女士所交2000元属于“定约定金”而不是“履约定金”,应该可以和开发商协商退还,如果不予退还,建议走司法途径。
提醒:“定金”不是“订金”
律师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房一定要注意“定金”与“订金”的不同,不要把“定金”当“订金”。对于“定金”,《合同法》相关条文规定: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至于“订金”,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视为“预付款”,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要求经营者退款。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购房者付定金前注意防范风险市消协日前发布今年第12号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购房前如确需签订“认购协议”的,要保持清醒头脑,不看清约定条款不要轻易付定金。按法律规定
核心内容:购买商品房之前,购房者都会选了又选,为“占”住房子,往往需要先交一万到两万元的定金,签下“认购书”。但是,一手房的认购合同和买卖合同都属于格式合同,而
核心提示:买房交了定金可以退吗?《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责任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责任的,应当双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