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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合同纠纷该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5 23:28:53 人浏览

导读:

在购房的时候一般都是要首先交纳一定的定金的,这个购房的定金在之后就是会抵扣房款或者是原样退回的,但是在这其中难免的会有纠纷的产生。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购房定金合同纠纷该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在购房的时候一般都是要首先交纳一定的定金的,这个购房的定金在之后就是会抵扣房款或者是原样退回的,但是在这其中难免的会有纠纷的产生。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购房定金合同纠纷该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购房定金合同纠纷该如何处理

  首先要确认协议的效力,如果合同无效,定金应该全部返还。

  其次要确认协议有无有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如果有,可以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在协议撤销后,定金应该全部返还。

  再次,在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就要确定谁是违约方,谁是守约方,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只是签订了定金协议,在定金协议约定的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如果因为买卖双方关于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没有达到一致而导致买卖合同没有成立,各不承担违约责任,定金应该全部返还;

  谨慎签订定金协议,在没有和卖家全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不要给付定金,另外定金要直接给付给卖家,减少环节就是减少纠纷;购买期房可以不签订房屋认购书而直接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为了避免发生纠纷,任何承诺最好都要落实成书面的东西。

购房定金合同纠纷该如何处理

  二、定金特征有哪些

  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三、定金性质怎么确定

  1、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质。例如,对立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正式订立主合同后,定金不予以返还,而是转而用作违约定金;对于成约定金、证约定金,亦可通过约定使其给付后同时具有违约定金性质。

  2、在有些情况下,即便当事人未约定,也可以推定定金兼具约定性质以外的其他性质。如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成约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而从合同存在必能证明主合同的存在,故上述三种定金当然同时具有证约定金的性质。

  3、当事人未对定金性质作出约定时,应当作出相应的推定。一般情况下,应当推定该定金仅具有定金的一般性质。根据《担保法》规定的立法精神,我国的交易习惯以及司法实践的普遍认可,我国定金的一般性质应当为违约定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购房定金合同纠纷该如何处理的全部内容。定金产生纠纷一定要及时的进行处理的,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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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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