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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购房合同VS八大购房陷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14 05:08:57 人浏览

导读:

10月28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对当前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详尽剖析并发布了点评意见,同时警示消费者,商品房买卖合同要警惕九大陷阱:虚假宣传不负责,购房签约先交钱,面积误差设陷阱,一房二卖搞欺诈,模糊标的好圈钱,认购定金难归还,单方扩大解

  规避依据:新合同草案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原因,需延期交付使用的,甲方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同时赋予消费者对补充协议条款平等协商的权利。

  违约责任不对等

  陷阱:某消费者投诉称在购房时所签购房合同中违约责任一栏有这样一则内容:“(1)甲方须于××年×月×日前将房产交付使用,甲方若延期交房,则每迟交一个月,按乙方已付房款3%计算罚金,付给乙方作赔偿。(2)乙方若未按期限向甲方缴清房款,视为违约,甲方有权从乙方已交购房款中,扣罚10%的金额作违约金,同时不予办理进户手续。”经营者延期交房必须等一个月后方计算罚金,且额度仅为消费者已付房款的3%;消费者若未按期交付房款,则立即视为违约,并扣罚消费者已交购房款的10%作违约金,双方承担的违约金数额相差悬殊。

  规避依据:新合同草案对于违约责任的规定更为周全,而且双方是对等的。对于延期交楼、面积误差的规定甚至更有利于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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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避依据:新合同草案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原因,需延期交付使用的,甲方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同时赋予消费者对补充协议条款平等协商的权利。

 

  违约责任不对等
  陷阱:某消费者投诉称在购房时所签购房合同中违约责任一栏有这样一则内容:“(1)甲方须于××年×月×日前将房产交付使用,甲方若延期交房,则每迟交一个月,按乙方已付房款3%计算罚金,付给乙方作赔偿。(2)乙方若未按期限向甲方缴清房款,视为违约,甲方有权从乙方已交购房款中,扣罚10%的金额作违约金,同时不予办理进户手续。”经营者延期交房必须等一个月后方计算罚金,且额度仅为消费者已付房款的3%;消费者若未按期交付房款,则立即视为违约,并扣罚消费者已交购房款的10%作违约金,双方承担的违约金数额相差悬殊。
  规避依据:新合同草案对于违约责任的规定更为周全,而且双方是对等的。对于延期交楼、面积误差的规定甚至更有利于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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