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房地产动态 > 江苏:经济适用房“能卖也能租

江苏:经济适用房“能卖也能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06 04:09:36 人浏览
 江苏省最近公布的全省建设事业的“十一五”规划规定:对经济适用住房将采取“租售并举”模式,能卖也能租。
  “十一五”期间,江苏各地政府将安排专项计划资金用于建设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但无经济能力购买的家庭承租。对达到规定的限制年限而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住房则可以回购,用以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
  此外,江苏还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部分产权由城镇低收入家庭购买,其余产权作为直管公房可用于租赁。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