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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指南: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注意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19 15:40:32 人浏览

导读:

为了维护二手房市场交易秩序,保护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按照建设部有关规定,市房管局做出了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二手房网上交易和交易资金监管的决定,该项业务自开展以来,运行良好,给广大房产交易客户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方便与实惠,随着业务的不断深入开展,房管部

为了维护二手房市场交易秩序,保护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按照建设部有关规定,市房管局做出了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二手房网上交易和交易资金监管的决定,该项业务自开展以来,运行良好,给广大房产交易客户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方便与实惠,随着业务的不断深入开展,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的过程当中遇到一些客户容易忽略及不太理解的事宜,特提醒广大房产交易双方在办理该项业务时多加注意。

一、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买卖双方应选择同一家托管银行,并在所选定的托管银行开立个人账户。

为了增强房产交易资金的安全性,我市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资金存转都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的,买卖双方应事先选择同一家托管银行,并提交在该银行的个人账户,这样无论买方将售房款存入“专用账户”,还是产权过户办理完毕后,托管机构将售房款由“专用账户”转入卖方账户,都能够保证交易资金即时到账,避免了因交易资金转账时间过长给交易双方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提高资金监管业务的时效性和便利性,因此,敬请广大客户予以理解。

二、提交给房管局资金托管机构的账户名称应是房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账户。

在实际办理业务的过程当中,工作人员曾遇到卖方账户非本人账户的情况。目前个人账户除了存折以外还有银行卡,有的客户的银行卡背面没有签名,无法看出户主是谁,等到最后办理转款的时候,托管银行录入账户才发现与托管协议签订的客户名称不是同一个人,无法办理转款手续,这样不仅给托管机构、托管银行的工作造成不便,也直接给客户本人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在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时,请务必提交买卖交易当事人的账户。

三、交易双方当事人可以使用原来的相应托管银行的账户,但该账户必须是本地账户。

有些客户事先已经有了相应托管银行的账户,在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时不必再开设新的账户,但是双方所提交的账户必须是本地账户,很多账户非银行工作人员有时无法从账号本身看出是否是本地账户,只有到了最后转款环节、银行转款时才能看出。托管机构的“专用账户”是不能进行异地转款的,结果造成无法转款,因此,为了能够保证卖方的资金及时到账,特提醒广大交易双方特别是卖方客户,签订资金托管协议请提交本地账户。

四、以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按照资金监管的相关要求,贷款银行应提前发放贷款,将贷款存入指定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买卖双方利益,我市的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实行全额资金监管,除了少量定金外,买方应将全部房款存入托管机构“专用账户”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对于需要银行贷款的也就相应的要求银行要提前放款。银行为了保证贷款安全,可以要求具有担保资质的担保机构进行担保,由此便会产生一定的担保费用。担保机构为客户提供担保后,会协助客户办理产权过户及房产抵押登记手续,为客户提供更加细致、周到的服务。

五、交易双方特别是出卖方要妥善保管存折、不要将存折交予他人,密码不要外泄。

在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时,买卖双方会和资金托管机构签订《济南市存量房资金托管协议》,事先约定好买方的存款账户和卖方的收款账户,而在房产交易过程中,由于一些百姓缺乏房屋买卖经验,便会委托中介机构全程代理,这时,一些中介机构就会趁机持卖方身份证原件开设一个存折,并在签署协议时提供给资金托管机构,房款到账以后不但不通知卖方本人,还埋怨托管机构工作效率慢,资金不能及时到账,使客户产生了误会。其实,资金托管机构和中介公司之间并没有业务往来,买卖双方与资金托管机构签订的《济南市存量房资金托管协议》也与中介机构无关,资金托管机构只是在交易完成时,按照相关约定把房款转到《济南市存量房资金托管协议》中所约定的卖方账户上。房管部门工作人员提醒交易双方,为了维护买卖双方自身的利益,到房管局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时,请按照相关要求,持有效证件亲自到场办理相关手续,不要随意将身份证、银行卡、存折等重要证件交给他人保管,密码不要外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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