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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中介费收费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3 10:59:44 人浏览

导读: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我们可能是会涉及到中介费的,这个时候因为经济情况发展的不同,对于中介费的收取也是不一样的,上海市的收费标准是怎么样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上海房产中介费收费标准,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我们可能是会涉及到中介费的,这个时候因为经济情况发展的不同,对于中介费的收取也是不一样的,上海市的收费标准是怎么样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上海房产中介费收费标准,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一、上海房产中介费收费标准

  1、咨询收费。包括口头咨询和书面咨询,其中口头咨询费由双方协商确定,书面咨询费又分为普通咨询报告每份3000~1000元;技术难度大、复杂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以上标准只是指导性价格,即没有强制性,国家鼓励号召按照或参考这个价格来收费,但是超过或低于这个价格也是可以的。所以,上述咨询收费的标准基本上是没有太大实质意义的,实际成交收费标准由委托方和房屋中介协商确定。

  2、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该项费用由具备房地产估价资格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物价主管部门确认的机构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计收。

  3、房地产经纪收费。该项费用指房屋中介接受委托,进行居间代理所收取的佣金。这是房屋中介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普通老百姓所谓的“房屋中介”的真正含义。

  二、房屋中介费的支付

  房屋中介在购房者和出卖人之间起到的是居间的作用,居间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有偿性,因此房屋中介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二手房合同中,买方委托中介公司提供居间服务,居间成功的,无论其是否已经收取卖方中介费,都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拒付中介费的法定理由是居间不成或由于中介的欺诈行为而导致交易不成的情形。居间成功后,买卖双方各自应按约定支付居间合同约定的中介费,双方与中介签订的合同是两个相对独立的合同,不矛盾也不存在重复收费的说法。

  凡房屋中介自立名目乱收费、擅自提高收费原则和收费标准或越权制定、调整收费标准的,属于价格违法行为,可由物价检查机构按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三、房屋中介费什么时候交

  在房屋中介合同中,中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要向买卖双方收取佣金。因此,房屋中介合同中,中介人的义务在于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不仅仅是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托购买房产,除找寻合适的房子外,还应积极斡旋于被告与卖房人之间,介绍、撮合双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只有在与卖房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中介公司的居间义务方履行完毕,才有权收取合同约定的佣金,这一点在房屋委托代购协议中已有明确约定。

  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上海房产中介费收费标准”。中介一般是在房地产行业,当然在其他的也会存在,中介费的收取在一个地区还是会有一定的标准的,这个在行动中需要遵守。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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