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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交付房产证可获赔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31 18:31:09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具的《房地产权证书》。下面,法律快车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内容。

  核心内容: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具的《房地产权证书》。房产证办理是房屋所有权的凭证,所以,买房之后及时办理房产证是必须的,如果延迟办理房产证,可以要求违约赔偿。下面,法律快车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内容。

  相关案例

  2002 年1月19日,梁先生一家三口与华昊公司签订了《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梁先生一家以49.3万元的价格,购买该大厦内一套118.99 平方米的房屋,交房期限为同年的12月31日。在该合同的补充条款中约定:“华昊公司承诺在2002年12月31日前办出房地产大产证,向梁先生出示大产证并正式交房。如未按期办出大产证,华昊公司承诺按梁先生一家已付全部房款赔偿损失(利率按同期按揭贷款利率计算)。”之后,梁先生一家支付了全部房款。2002年4月22日,华昊公司将房屋交付梁先生一家使用。但因华昊公司一直没有办出大产证,梁先生便于今年6月18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违约金4万余元。

  可华昊公司辩称,梁先生一家的房屋属拍卖所得,因该大厦系在建工程,天怡开发商在解决大厦遗留问题上,合作不很默契。大产证一直未办出的责任在天怡公司。再说梁先生一家已于2002年4月22日入住所购房屋,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改变了交房的条件,这说明非但没有造成梁先生的损失,反而使梁先生一家获得提早入住的利益。

  法院认为,商品房的交付包括权利的交付及实物的交付,并与购房者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俗称交钥匙),通知购房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双方的补充条款中约定,出示大产证和交钥匙必须同时具备,作为华昊公司提前交钥匙的义务,不能免除应出示大产证的义务。遂一审判决支持了梁先生一家的诉讼请求。

  法官点评

  现有的《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对于房产销售商如何交付房屋都有了明确的规定,即获得大产证的同时交付房屋,再协助购房者办理小产证。

  因为违约的种类有很多,违约条款有概括性和具体性之分,前者对违约行为不做具体区分;后者是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约定不同的违约金。本案双方规定的是具体违约条款,那么梁先生一家提前入住的事实,不能减轻华昊公司的违约责任。因为华昊公司通过拍卖取得该大厦部分房屋产权,对于该大厦属在建工程是明知的,应当预见与开发商处理遗留问题上的难度。无法按期办证的风险理应由华昊公司承担。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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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办理房产证?

  首先,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第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第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第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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