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最好约定户口迁出事宜
导读:
核心内容:二手房买卖交易,没有约定户口迁出事项,对于户口问题应该如何处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有关二手房交易户口迁出的法律知识。
【文章导航】
一、案例介绍
二、律师分析
正文:
【案情介绍】
原告谭某与被告王某于2010年7月28日签订了一份《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原告以人民币2000,000元购买被告座落于本市某路某室的房屋。同时合同约定被告应于2010年11月25日前将原存于该房屋内的户口全部迁出,如逾期则每日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元,直至户口迁出为止。合同签订后,原告按时付清房款,双方也办理了房屋转让手续,但被告一直未将原存于系争房屋内的户口全部迁出,后谭某找到本律师,由本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王某自2010年11月25日起按每日人民币100元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至原存于本市某路某室内的户口全部迁出之日止。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应自2010年11月25日起按每日人民币100元向姚某、赵某支付违约金至原存于本市某路某室内的户口全部迁出之日止。[page]
【文章导航】
一、案例介绍
二、律师分析
【律师分析】
这一起典型的因迁移户口所引发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且在二手房买卖纠纷中也比较常见,买房人在购买二手房时,一般都会要求原房主将落户在该房屋的户口全部迁出,因为这直接涉及到买房人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能否将自己的户口落入房屋所在地的问题,特别是在买房人原为北京市集体户口,欲通过买房落户成独立户口或者买房人欲通过购买房屋落户后解决子女入学问题时(比如购买学区房),对原房主迁出户口的要求更加强烈。
但户口的迁移并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办理的,需要办理一定的手续,履行一定的程序,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就无法办理。在购房合同签订后,卖房人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及时将房屋内的落户户口迁出,其结果导致购房人无法在所购房屋内落户,直接影响了购房人的权益。但如果买房人未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卖房人迟延迁出户口的违约责任时,一旦出现迟延迁移户口的情形的,买房人的权益就很难得到全面的维护,买房人想要通过起诉卖房人办理迁移户口手续也是行不通的,因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是行政机关的处理事项,法院不会对此直接做出要求卖房人限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判决。
律师建议: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就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迟延迁移户口的违约责任,这样买房人可以通过违约责任的条款增大卖房人的违约成本,督促其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判原则如下: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
二手现房交易税费由买卖双方一同承担。买家需缴纳房款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取证费;卖家需缴纳交易费、房款0.05%的印花税
二手现房抵押贷款一般三周左右放款,具体可以咨询当地银行。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后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面签银行、银行报卷和审批;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
二手房离婚分割如下:属于个人财产的分割给个人,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子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出资人、出资
买卖二手房需要土地证。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在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完税证明等资料,没有土地证的二手房无法办理登
二手房网签了以后经双方协商卖家可以再修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内容的修改属于合同变更行为,必须合同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合意,达成合意后对修改事项双方签字确认即产